[網友原創] 力保百姓用電是民本意識的回歸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4日 13:44)
6月22日,南京氣溫達34℃以上,用電負荷創新高,到上午10點47分,負荷已衝至274.9萬千瓦,600多家企業被迫限電、讓電。記者在供電負荷控制中心看到,一分鐘內就有20個電話為企業“求”電。在這種電能萬分緊張的情況下,電力部門表示,水、氣等生産單位關係到民生,停電序位排在最後,一般不會停電。居民用電被視為力保對象,萬不得已拉閘時,將採取輪流停電,每次停電時間不超過半小時。(《現代快報》6月23日)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今年以來,全國各地均傳出用電告急:北京限電拉閘,上海電力不足,天津輪流供電,據悉,暑期來臨之前,全國的電力供應已顯示出緊張,1-4月份共有24個省份拉閘限電。為了節省電能,各地都採取了一系列的節電、省電措施。有的地方對機關辦公室空調冷氣度數作出規定,有的地方關停了一些非連續性生産企業的供電,有的地方對一些耗電大戶的重型企業進行拉閘等等,惟獨很少拉停民用電或是與民眾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企業用電,民用電在各地都不約而同地被放在了首先保證的優先地位。在用電問題上,凸顯了民本意識的強化、回歸。
在筆者的印象中,過去的一些時候,每當遇到供電緊張,都是先停民用電,醫院、軍警、企業是“力保”的對象。那時強調“抓革命、促生産”,企業用電是“創造價值”,人們生活用電屬“耗費資源”,這“道理”一講,大家還都以為是這個理。那時“生活”要讓位於“生産”,是一種基本原則,許多情況下人們的生活權益被忽視甚至被無端佔有、侵擾。那時“抓革命、促生産”的目的,不是為了改善人們的生活質量,而是為了“促進社會進步,創造美好未來”,直接創造文明産品的人,是不能提出享受的,享受要留給“未來人”。這樣現實生活中的人永遠只能是“奉獻者”,不能是“享受者”,享受社會文明的對象成了虛幻的“人”。這其實造成了社會文明只被少數人享受,多數人的權利被剝奪。
隨著社會的進步發展,人們的生活越來越離不開電,電力供應已成為大家生活的必需,也是體現社會進步、人們生活質量改善提高的一個標誌。電力的缺失,勢必影響民眾的生活質量,因此保障民生用電應該是現代社會積極努力實現的目標。這是因為:首先,社會的一切發展都是為了改善民眾的生活質量,各種活動都應為保障改善民眾的生活質量而積極努力,民生第一,其他活動只能處於保障地位。當社會活動同民生利益發生突出時,理應民生優先。其次,民眾是社會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創造主體,同時也是兩個文明的承受主體,享受社會文明是人生的基本權利。這種享受應當是現實的,而不能是一種永遠的“未來狀態”。所以,一般情況下,創造文明不應以犧牲民生為代價,人們對於現實社會的享受權必須得到積極保障。再次,以民為本,是現代社會進步發展的基本原則和理念,社會活動必須充分體現這一思想,現代行政必須把這一目標作為謀劃工作、解決問題、協調矛盾的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時刻突出以民為本思想,這是現代行政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協調電力矛盾看似小事一樁,卻能考察出民本意識的強弱。(謝地)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進入論壇 建言立論>>
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