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自願”捐款緣何難遂願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3日 13:13)
新聞背景:據央視5月11日報道,日前,山西平遙縣的行政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在進行一項捐款,以支援全縣“村村通”的路網建設。該縣計劃用三年時間修好全縣117個村路,早在3月20號,縣裏召開“村村通”路網建設動員大會,號召全縣財政供養人員捐出一個月的工資,縣四套領導班子和相關各級部門領導都參加了會議。會後,縣長、書記等20多位領導當場捐了款。平遙縣電視臺對大會還進行了現場直播。到4月底,全縣9800名在崗的行政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僅有25%的人捐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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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捐款者,是“將”還是“兵”,報道沒有談及。筆者大膽推測,官員肯定佔絕對多數。結論絕非枉下,縱觀整個捐款動員會,又是書記、縣長等20多位領導當場捐款,又是電視現場直播,處處暗藏著一個潛臺詞:縣領導都&&捐了,普通幹部應當效倣。這下,幹部可犯愁了:不捐吧,小心丟官、換位。與其日後給“穿小鞋”,不如花錢買印象。身居一定職位的幹部,這方面的遠慮特別明顯。
自願,《現代漢語詞典》解釋:自己願意。也就是,出自內心的誠意。它有個衡量點,即在沒有壓力狀態下做出的選擇。平遙縣的做法,顯然不在“無壓”狀態下進行。
再説,以政府行為發起捐款,本身就不符合捐款原則。政府不具備承擔捐款資格,捐款一般由慈善機構組織發起。平遙縣的“自願”捐款,更多成分是借勢壓人;而借力於行政命令搞所謂的“自願”捐款,是種威懾行為,無異於變相搞攤派。
平遙官員所捐之款,掏自腰包與否,僅據報道無法求證。但稍加留意,眾多場合,領導捐款數額總是位居捐款行列之首、之最。領導工資較高,思想較先進,多捐點錢,合情合理。但是,人們也有微詞,領導也是領工資的,怎麼出手處處能如此大方,用於捐款的錢,不會列支于公共財政,找公家報銷,當然是變通報銷了吧?要是果真如此,那麼領導“第一”捐款人就是造勢,是幌子,是欺名盜世。這一伎倆一旦讓百姓看穿,領導捐款不僅起不到良好的示範作用,反而有礙于捐款廣泛開展。
平遙縣領導為民辦事的良苦用心也許不可以懷疑。但有一點很值得商榷,凡事要量力而行,修路,應在財力允許的前提下進行;要是財力不支,為了政績硬上工程,這種“霸王強上弓”式的作法,最終只能讓領導們處於欲罷不能的尷尬境地,種種怪招也將隨之出現。平遙縣捐款難遂願,這方面的原因恐怕不是沒有。
政府盲幹要不得,拍腦袋想當然、搞花架子,於事無濟。惟有實事求是,腳踏實地,才能得到基層百姓的支持與擁護。(網友:周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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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