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評] 讓外逃貪官無處藏身!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2日 13:08)
【新聞背景】有很多經濟犯罪的嫌疑人在東窗事發之後他跑到了國外,一段時間以來被我們認為好像拿他們沒什麼辦法,但是最近事情有了變化,這其中一位重頭人物前不久被押送回來了,我們一起來看一下他。>> 回放:[新聞會客廳] 追捕外逃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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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山震虎 大快人心
【大漠孤煙軍0】地球在變小,外逃變內逃,不是抓不了,時間還未到!
【zhgj.1001】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
【今年40歲。明年30歲】不知道中國和外國的引渡條款是怎麼定的?但不管怎麼説,決不能讓在國內犯了法的人,逃亡國外,逍遙法外。
【怒海爭風】殺!殺!殺!對這樣的人就應該堅決地殺,看還有人還敢犯。
【十三飛刀1】在這裡我想起了一位革命先烈的詩句:“殺了我一個,還有後來人。”革命先烈和余正東是兩種截然相反的人。為什麼都能用自身來貼切地詮釋這句話呢。而在余正東的外逃與追捕上,我們又看到了人民的無奈,哀哉?樂哉?
【天下020】殺一儆百,敲山震虎,資産外逃被追回,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貪官該殺,把資産轉移到國外的更該殺,以國為準,以民為本,以錢為根。
【文雲鵬】余振東被押送回國,大快人心。打擊經濟犯罪,是全世界的共同責任。
【wdm17】這也體現了我國領導人在反腐敗鬥爭中的一個態度。使我們看到了中國的希望。
嚴肅法紀 懲治腐敗
【yq117】一個個“前赴後繼”的根源在哪,為什麼又能輕而易舉的外逃,為什麼能夠隱蔽較長時間,令人髮指!
【苦園丁】這是權大於法的悲哀。之所以有這麼多的貪官,是因為我國的法制不健全,司法不能真正的獨立。我國歷來就強調人治大於法治,有誰見過同級的司法官員敢不聽書記之類的官員的話的,沒有。有誰敢獨立調查比自己級別大的行政官員的?沒有。當官的得開除黨籍之後才能接受審判,這本身就不合理。有時出現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那就更不合法了!
【關心天下事2】一個余振東抓回來了,還有一個賴昌星呢?還有更多的還在國外逍遙法外的貪污犯,對待這些巨貪,就應該像美軍抓老薩一樣,掘地三尺也要把他抓回來,讓他們永無後盾之安,要讓他們及正準備伸出罪惡的手的準巨貪們感到所到之處只長雜草而不長為他庇護的大樹。
【獨釣寒江雪】對沒有外逃的貪官不公平,也提醒了那些貪官趕緊出逃,即使引渡也沒死罪,比較:4億美元判12年,那麼1億美元3年。這不是鼓勵外逃嗎?我們應該把緊國門,由其官員出國!
【蘋果會紅】增加那些想做貪官者的犯罪成本。
【rzyrzy】沒有抓回來的還很多,還有很多逍遙法外,在國內,一直在聚斂錢財的,把國家的錢財侵吞,把國有資産,佔為己有。
【謝志】“為人民服務”——我想現在有一些位幹部以經也許沒有這個詞語了。
【像素】要嚴肅法紀和責任,同時要在手段上對犯罪的壞分子展開威懾力量的教育。
【wdm17】慢慢來吧,只要政府能有一個明確的態度,那麼我國的反腐敗鬥爭就會逐漸引向深入的。曙光就在前頭。人間正道是滄桑,正義的東西最終還是會壓倒邪惡的東西的。
天涯海角 無處藏身
【擁抱明天7】余振東被押解回國了。我們的新聞以頭條新聞報到了這個消息,我們的國家確損失4.82億美元。折合人民幣就是40多億人民幣呀。我們的老百姓心裏應該有多麼的心疼啊。這麼多錢為什麼在長達十年之久的時間裏沒有人發現呀。這是一個縣幾年的産值。一個中等城市的年産值。我們付出了多大的代價。為什麼那些給提供方便的操作者沒有受到制裁呢?我們為什麼沒有看到對他們的制裁呢?他的出逃為什麼就這麼順利呢?這也是讓我們沉思的問題。
【mjsxswzgg】如何讓已跑了的、未跑的、準備跑的、現身的、未現身的貪官以及非官員的貪污者改過、自首……也許比一味的追、壓、殺……可能會好些?我們這個社會發展的目的是什麼?利益應該是為了共同的,不是對立的。寬與嚴,不可分。有寬,寬而冥頑不化者,即使天之涯,海之角,使之亦無藏身處。
【人到中年40】整體的力量是無窮的!是的,這僅僅是個開始,我們相信在今後日子裏,有我國和國際友人的大力協助下,一定會將那些逃亡國外的,經濟犯罪分子押送回國的,決不會使他們逍遙法外。
(版主萊蒙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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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