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 領導:不負責任就“下臺”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16日 11:09)
【新聞背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監察部關於中石油川東鑽探公司井噴特大事故、北京市密雲縣“2 5”特大傷亡事故和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廈“2 15”特大火災事故調查情況的彙報,並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溫家寶指出,對三起特大安全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表明黨中央、國務院對人民生命財産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從嚴治政、依法行政的決心。 >>>國務院嚴肅處理三起特大安全事故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 官員問責制的質變
【641240】重慶井噴事故3名涉嫌人員被捕,吉林省長洪虎通過媒體公開向全省人民檢討失職,北京密雲縣長引咎辭職——黨中央、國務院對人民生命財産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從嚴治政、依法行政的決心和舉動很好!
【蹲在世紀壇】引咎辭職!終於有榜樣了!希望以後發生類似事情的時候,也會有官員出來引咎辭職!任何安全事故的第一責任人,我認為都是各級領導政府的領導者,他們逃脫不掉相應的責任!
【貓咪mm】一定要注意安全生産,每起事故後面都是沉甸甸的人命。
【蹲在世紀壇】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從根本上説要時時注意,時時想著安全是第一位的!要警鐘長鳴!
【鄧璟】“問責制”就像官員頭上高懸著的一把利劍,一把手負有巨大而又不可推卸的責任,一旦發生事故,就有可能引咎辭職或是撤職,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個擔子、這種壓力是非常沉重的,尤其在煤礦、石油開採等高危險的行業,稍有疏忽,就會釀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和災難。因此,在制度化、程序化的官員問責制度下,應該建立一個配套的官員績效評估和公示體系,把官員的工作動態、工作成效都公告天下,讓我們的老百姓來評價那些高官是否瀆職、是否稱職,這也是我國建立和完善政治文明的一個重要手段。只有這樣,我們才不會錯殺一個好官,放過一個昏官。
■ “板子”打得重麼?
【拳民甲】受累于井噴事故 中石油董事長馬富才辭職。拳民以為:因小過而斬大將,不公平也不合理。幾百條人命當然是大事,但馬在此事件中應負多大責任呢?他不可能深入所有的一線去檢查工作吧。其實有很多能力和業績都不如馬的人,遇到類似的情況仍然在位。
【笑不起來的過客】小過?幾百條人命是小過?那諸葛亮斬馬謖呢?法就是法,不可以人而變!法令不行,如何做到令行禁止呢?!
【小政GG】騎過自行車吧,要想保持平衡,就是要在左左右右中微微調整車把——一口吃不了胖子,難道因為程維高還活著,李真就也不應該被殺?就算馬是匹好馬,這次也得揮淚斬了。以儆效尤。在法治不足夠的情況下,上層利用行政權力,採取平復民憤、安撫民心的做法,是必要的補充吧。
【拳民甲】首先寄希望於法治,其次加強教育使民智開明,動用權謀實為下下策。以一朝之過否定了一個人多半生的努力,豈不冷了很多人的心?
【小政GG】放心拉,一定另委他任——如果他真像你説的,僅一朝之過。我黨對幹部是愛護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嘛。
【鄧璟】我們的群眾常常感嘆現在工作能力強、廉潔奉公的好官太少了,對於馬富才這樣的“好官”引咎辭職,也許有很多因素值得我們可惜抑或是“留念”,但國家還是有“揮淚斬馬謖”的決心和勇氣,值得讚許,這是我國走向政治文明的又一標誌。現在我們面臨的主要問題不是馬富才辭職好不好、對不對,而是應該拿出什麼措施來最大限度地保護我們的“好官”?這才是值得我們反復深思的。
■ 引咎辭職——“官場”規則
【李華新1】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對前一階段發生的三起重大事故進行了處理,説明了中央民本思想的日益深入人心,引咎辭職現在已經成為一種制度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高官的引咎辭職,人們已經注意到在對於官員的任免、升遷或是請辭、引咎辭職、撤職的處理,儘管我們不排除非正常手段的使用,但是,現在越來越趨於制度化建設的幹部人事制度的管理,已經讓民本思想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現在對官員的所謂要擔負的領導責任,不僅只是用感情的理解作為解釋了,而是你如何向人民交代。過去的那種向上級領導交代的書面報告或是受到上司嚴厲的斥責的事情,已經交由幹部管理的制度化方式所取代。因為現在有了為官者要遵守的規則,出了問題你要“引咎辭職”。在社會公共利益面前,責任意識應該是非常神聖的一個問題,是容不得馬虎的。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是由所有參與政府管理作為的官員的負責精神來構成的,而官員的引咎辭去自己不能做好的工作,這是需要一種基本的制度來管理的。
“引咎辭職”在成為一種負責精神的規則的時候,為官者一定要明白所謂的引咎辭職不是一種什麼官場秀,而是幹部管理制度上真正動了真格的…… >>>[原創] 引咎辭職:幹部問責制的“官場規則”
■ 瀏覽原帖全文 發表不群高見
■ 進入網評天下論壇 發現更多話題
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