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評] 減負增收,論"零賦稅"毋須緩行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7日 12:35)
農業“零賦稅”是近年的熱門話題之一。在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規定了“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進一步降低農業稅稅率或免徵農業稅”,杭州等地取消了幾千年的“皇糧國稅”,各地為農民減負增收付出實際行動以來,振興農村的希望既給人鼓舞,農業“零賦稅”的可行性又讓人們看到了農業發展的趨勢,是否應儘早在全國範圍內取消農業稅,一時成了爭論焦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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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賦稅”全面鋪開當宜早不宜遲。筆者認為,從現實和長遠來看,它能讓農民有更多的資金髮展生産,確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民增産增收,縮短城鄉差距,惠及農民的大好事。
雖然“零賦稅”只是農民顯性減負的一環,但像一些冷觀者所聲稱的“其價值不可高估——減免農業稅不僅未涉及城鄉矛盾的隱性不公、深層問題,而且也令農民增收數量不大,減免條件各地有別,零賦稅可待時日”的觀點實可商榷。
一、從大的歷史背景來看,我國幾千年來的農業稅,源於以農業為支撐的封建經濟。雖然建國初期它還一度是我國各級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業稅佔整個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現在兩萬億的財政收入中,農業稅僅佔五六百億的較少部分。
在中國工業經濟已達到一定程度,農業支撐財政的角色已淡出歷史舞臺時,這時仍強調對農業稅的徵收其實就是在無意地加劇城鄉差別和社會不公。
首先,由於制度安排,國家資金資源總體傾向於城市和工業,農民交了公糧而少回贈,農業補貼了財政而自身卻得不到反哺,導致農業基礎薄弱,城鄉貧富差距的現象越來越成為民族之痛。
其次,在城鎮居民已能享受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救濟,而農村尚無社會福利、保障體系大面積覆蓋的時候,在城鄉的人均收入比率達到3:1時,只強調農民向國家納稅而國家卻少還之以相應之利,如何能論之為公?
應該強調的是,強徵農業稅對中國社會觀念、風氣、制度的負面影響可謂巨深。
“取之於民”的所得未必還之於民,中國農業稅徵收所助長的是可以用既得權力來模糊公責的利已作風,將長期的“只取不還”視作正常,就滋生出權腐的利益階層。中國的問題皆根源於農村,要根治現在的腐敗,讓地方政府能真正“執政為民”,取消導致幾千年中國社會不公的根源之一農業稅,讓為官者皆能認識到錢糧取之不易而當用之有道,從基層普及出一種“為他”即“為我”的公責意識,當會引導社會觀念的變革,從根上倡導出一種良好的社會風氣和制度的公正。因為觀念也是一種生産力,它對農村經濟發展將會有深遠的促動作用。
二、從現實的情況來看,説免稅後農民增收數量不大也有失公允,實行“零賦稅”乃是當務之急。
《中國青年報》祝俊初以寧波為例説,“去年寧波市農民人均負擔僅為12.5元,而人均純收入是6221元”,以此來説明全免農業稅非是農民增收的關鍵。這位作者所舉富裕地區之例本不具代表性,他大概也未能深入了解到在廣大農村,地方借農業稅巧立名目亂收費用之巨,老百姓有這樣的諺語説:“頭稅(農業稅)輕,二稅(提留統籌)重,三稅(集資攤派)是個無底洞”。大量的亂集資、亂推派、亂收費,經常讓農民一年辛苦到頭所剩無幾。
中國社科院的調查結果説,我國的城鄉收入差距世界最高,問題根源不離農業稅,如果把所有農戶的所有稅費全部減免,他們的人均收入將增加5.4%,他們與城鎮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也將會縮小13個百分點。
農業為根本,興國需富農。“零賦稅”既能從源頭上根治農村亂集資亂推派、亂收費的現象,對保證農民增收創收,對消除日益嚴重的城鄉差距,它的必要性和現行急迫性就可顯見。
三、冷觀“零賦稅”者一個重要的理由是“經濟整體上越落後的地區,雖減免農業稅對農民增收的價值越大,但對政府而言卻越難”,那些落後地區缺乏取消農業稅的條件,全免農業稅的行為就是“打腫臉充胖子”。
雖然有些農業縣財政收入百分之六十來自農稅的情況是現實,但若從長遠目標來看,國家的財政政策已有傾斜于農的趨向。中國經濟起步于農業,在現今工業經濟已達到一定實力的情況下,工業反哺農業的需求已勢在必行。因為農業稅在財政收入中所佔的比例較小,補缺地方財政中原農業稅的空白就本有可能。
原財政百分之六十靠農業稅養活的地方,本可通過各口徑、各種渠道獲得國家財政專項基金的補貼,比如農村教育作為重中之重,就可完全吸取建國初期國家大力投入、義務補貼的經驗,達到快速普及科技以興農興國的目的。
從另一種角度來看,徵收農業稅,就會加劇一些極其不公的情況發生,那就是如果地方財政分配失衡,佔財政很大比例本該還之於農民身上的收入就會常流離于擴大城鄉差距的形象工程,或滯留于政府部門的貪污腐化上。
跟風式的“小城鎮建設”經常佔用大部分地方財政資金,卻很難根改農民貧窮現狀。很多地方的經濟開發本都可採用一種節約的形式,財政資金的浪費之風從反面提醒了我們,地方財政在一定程度上的緊縮未必是件壞事。
是否取消農業稅,地方基層政權組織就會缺乏運轉的財力而導致癱瘓?
如果從維護政府部門的既得利益來看,當然他們所踞的財政資金是多多益善,不過從現在許多基層好大喜功,崇侈鋪張的風氣來看,以廉潔、節效的方式來管理財政,實在是促進地方危機、責任意識,促進經濟發展、政府廉政,改善社會精神面貌的一種動力。
難的本不是政府該付出的動作,而是政府為民所想,克服困難的責任與決心。
四、也許還會有人振振有詞:“雖然農業稅的比重很低,不過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分稅制財政體系,現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和支付體系不夠健全,轉移支付能力還十分有限且政策彈性過大,既不能對地方給予長期穩固的財政轉移支付額度,現有的轉移支付資金額度也無法從根本上滿足地方政府機構正常運轉和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地方政府本級財政收入還要扛大頭……
這種觀點雖然看來務實,不過始終會讓人産生疑問:區區五六百億資金轉移地方真有那麼大難度?另一種疑問是這種説法是否並不是著眼于發展,而卻有一味維護現有體制之嫌?
因為假如説一根能承受400噸水壓的管道,它連1噸的水量都無法通過,這根管道是否本身就有一些問題?
如果兩萬億的財政收入,其中的百分之一國家都無法自由支配,這種財政體制也許就該考慮它對國家發展造成的阻塞,在解決農村問題的同時考慮到相應體制的互補並舉,是到該破除陳見,疏通和改革它的時候了。
解決“三農”問題的關口,也就在簡化分稅制實施過程中國家資金投入地方的程序,在尋求變革財政投入體制的新路上。
雖然“零賦稅”不可能根本解決三農問題,農村改革無法簡化為農業“零賦稅”,但作為農村改革的先鋒,它的推行還是極有裨益和必要的。
像改革之初“農村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所帶來的連動效應一樣,“零賦稅”也必將引起中國社會的連鎖變革,它將對中國的現代化進程産生深遠影響。(陶然)
背景參考:
■“一號文件”關注“三農”
■關注“三農” 解讀中央一號文件
評論參考:
■“零賦稅”讓農民增收輕鬆上路
■爭鳴:取消農業稅尚需時日
■恰如其分地認識減免農業稅對農民增收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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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