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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 中國貪官的“生成機制”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6日 14:14)


張國光(資料)

  新聞背景:又一個正省級領導幹部落馬了!據2月25日《新京報》報道,湖北省省長張國光因為受賄結束了自己的政治生命,成為繼劉方仁、李嘉廷、程維高、田鳳山之後近年來倒掉的又一個正省部級高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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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實話,老百姓真的為這些貪官惋惜:你説你都當了這麼大的官了,你缺錢花嗎?你沒房子住嗎?你子女上不起學校、找不到工作嗎?你醫療費沒地兒報銷嗎?什麼都不缺,就是愣放著好日子不過,自己找死!

  難道黨和人民培養了那麼多年、確實是久經考驗的領導幹部,真的那麼缺心眼嗎?當然不是!可以説,在他們開始當官的時候,沒有一個人是決心成為貪官的,只是在當了官、掌了權之後,才自覺不自覺地落入了一個“貪官生成機制”中不能自拔了。

  我覺得,從張國光的“事跡”中,可以看出這個貪官生成機制的端倪。

  經查,張國光在遼寧省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以及收受禮金、貴重物品共計折合人民幣96萬餘元。其中,為瀋陽某公司董事長劉某獲取貸款和承攬工程向有關人員打招呼,收受劉某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幣30余萬元;為他人謀取職位,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幣30余萬元;收受禮金和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30余萬元。

  説他老張一開始就想得到這個96萬人民幣,然後才這麼不擇手段想方設法搞這幾筆錢,打死我也不信。他肯定不是那麼想要錢的人,我覺得——本人暫時沒有(估計以後也不會有)機會親自採訪老張,只好親自這麼“覺得”:在像張國光這樣的貪官看來,自己當了大官,為自己的親朋好友做一點事情是應該的。怎麼不應該呢?我在法律政策範圍內,就算是利用職權之便吧,我又不違犯違紀,怎麼了?當然不怎麼了,一個中國人,當了官連自己的父老鄉親、親朋故舊都不認了,還算人麼?!這一點沒有人反對吧?而這正是成為貪官的第一步。

  然後,一個中國人,難免有這樣的觀念:雖然我幫助你是不圖回報的,但我為你做事、幫你賺了那麼錢,你不會那麼不“懂事”吧?我是不想要錢,可是人家硬要給,只當是禮尚往來吧,你的錢來得合法,我就作為朋友親戚分享一點勞動成果吧,這應該也不算什麼吧?這是第二步。

  然後,如果權力又激發了官員們的慾望,比如,你遇到了誘惑,像原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那樣,“遇到”了一位千嬌百媚的死氣白賴非要愛你的女孩,於是你的心動了,你無法控制自己的慾望,而與此同時,又沒有別人管你的慾望、沒人管你怎樣使用權力,權力自然就會成為“經營”的資本。這個時候,像一位前“領導”説的,中國貪官有著最寬鬆的環境:事前沒人監督,事中沒人約束,事發有人罩著,制度的缺失就成為成就貪官的關鍵環節——只要“事”不“發”,這個官就不是“貪官”,而“發”,常常並不是制度帶來的,而是“運氣”造成的。


  以筆者之見,一個中國官,如果成為好官,首先要過好親情、人情關,真正樹立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家庭、家族以及親朋好友服務的觀念;其次,要樹立為他人服務不圖回報的觀念。當然,最重要的不是觀念的問題,而是制度的問題,用一整套切實有效的制度徹底捆死領導幹部的手腳,不給他任何成為貪官的機會。相信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後,官員們的自律一定會得到制度他律的強有力配合,而使貪官生成機制逐步失效。(網友:蔡永飛)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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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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