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中國明天“轉正” 各行業具體開放一覽
12月10日 11:14

    中國將於明日(12月11日)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正式成員。

    11月11日,外經貿部部長石廣生已代表中國政府在中國入世議定書上正式簽字,並向WTO秘書處遞交了由國家主席江澤民簽署的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批准書。意味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法律程序已全部履行完畢。外經貿部已宣佈于近期公佈中國入世的全部文件。

    明日,中國政府將開始行使世界貿易組織正式成員的權利,包括享受最惠國待遇及國民待遇等,同時也將承擔起世貿組織正式成員的相關義務,包括按照入世時間表的安排,取消一些限制、開放一些經濟領域。

    根據中國此前公佈的入世承諾,將於明日起實行的條款包括:

    銀行保險業:

    中國政府將在12月11日取消對外資金融機構外匯業務服務對象的限制。外資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服務對象,可以擴大到中國境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但必須相應增加營運資金或資本金,更換金融業務營業許可證或金融業務法人許可證。

    12月11日起,允許設在上海、深圳的外資金融機構正式經營人民幣業務,設在天津、大連的外資金融機構可以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

    12月11日起,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即將公佈的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設立獨資或合資汽車金融服務公司,辦理汽車消費信貸業務。

    12月11日起,外國投資者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設立獨資或合資金融租賃公司,提供金融租賃服務。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管理辦法,受理外資金融機構的各項申請。外資金融機構已向人民銀行遞交的設立機構等申請仍然有效,但申請者須按修訂後法規的規定補充申請材料。

    此外,還將允許外國非壽險公司在華設立分公司或合資公司,合資公司外資股比可以達到51%;外國壽險公司在華設立合資公司,外資股比不超過50%,外方可以自由選擇合資夥伴,合資企業投資方可以自由訂立合資條款,只要它們在減讓表所作的承諾範圍內;外資保險經紀公司方面,合資保險經紀公司外資股比可以達到50%。

    外國壽險公司、非壽險公司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佛山提供服務。

    外國非壽險公司從事沒有地域限制的“統括保單”和大型商業險保險,外國非壽險公司提供境外企業的非壽險服務、在華外商投資企業的財産險、與之相關的責任險和信用險服務;外國(再)保險公司以分公司、合資公司或獨資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壽險和非壽險的再保險業務,且沒有地域限制或發放營業許可的數量限制。

    保險公司的營業許可的發放不設經濟需求測試(即數量限制)。

    關於保險“統括保單”經紀業務,將實行國民待遇。外資保險經紀公司地域範圍可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佛山範圍內辦理業務。

    零售服務業:

    中外合資企業可在5個經濟特區,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大連、青島、鄭州、武漢成立。

    電信業:

    增值服務(含互聯網服務)與尋呼業務,上海、廣州及北京允許合資企業外資佔少數30%股權。

    移動話音與數據業務,外資佔少數(25%)股權的合資企業可以在上海、廣州、北京及這些城市之間開展業務。

    資産管理業:

    外資佔少數股權(33%)的合資企業可以從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

    外方可在合資管理諮詢公司中佔多數股權。

    會計業:

    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的外國人將獲得國民待遇,即可以合夥或合併成立會計師事務所;已有的合資公司不只限于雇傭持有中國註冊會計師證的會計師。

    建築業:

    外資可在合資建築企業中佔多數股權。

    旅遊業:

    外資可佔中外合資飯店多數股權,四年內準入不受限制,且可有外資獨資。


    
    

責編:王曉遐 來源:中國新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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