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被中國國內的B股投資者告上了法庭。這是第一起B股公司證券民事索賠案,也是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中第一個遭中國股民索賠的案例。
上海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告訴記者:“被告除了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原來的董事長,以及承銷商以外,還有香港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和北京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畢馬威和北京畢馬威華振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的分支機構。按照相關規定,發行B股的公司要由境內外兩家會計師事務所做上市審計,錦州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B股時,北京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和香港畢馬威會計師事務共同負責上市審計。
此後,北京畢馬威華振還負責公司上市後的年報審計。 2002年9月,財政部發現錦州港公司會計制度不符合《會計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並限期整改。隨後錦州港更正並調整了1996年-2000年財務年度報表。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證券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正式實施後,上海的投資者以財政部的行政處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市公司和原董事長、承銷商以及兩家會計師事務所賠償其因購買2000股錦港B股而導致的1880.33美元損失。瀋陽市中院近日已正式受理此案。
到目前為止,兩家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還沒有就此事公開表態。據業內人士分析,因兩家會計師事務所被訴的是過錯賠償責任,所以他們要舉證自己不存在過錯。如果法院判處他們不能免責,畢馬威就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