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用什麼樣的資産來支付國有企業職工下崗後的經濟補償金,一直是長期困擾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難題。1月14日,國家有關部委第一次提出“帶資分流”的方案。
今天,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召集七十余家國有大型企業負責人在武漢召開會議,在會上,國家經貿委主任李榮融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可以用企業的輔業資産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李榮融説:“利用非主業資産、閒置資産、關閉破産企業的有效資産(三類資産),多渠道分流安置企業富餘人員。”
目前,全國520家重點企業都已不同程度的進行了改制分流,成立了一大批改制企業,用於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輔業資産,就是指改制企業的資産。 國家經貿委等八部委出臺的《關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實施辦法》,對富餘人員的勞動關係進行了新的規定。 對從原主體企業分流進入改制企業的富餘人員,應由改制企業與富餘人員簽訂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對分流進入改制為非國有法人控股企業的富餘人員,原企業要支付富餘人員經濟補償金。 對分流進入改制為國有法人控股企業的富餘人員,職工的工作年限與原單位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 改制企業要及時為職工接續養老、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關係。
新聞分析:新辦法不同於買斷工齡
1998年到2000年,我國國有企業共發生下崗職工2137萬人,一部分企業用買斷工齡的辦法來解決原國有職工的分流問題。在會上,許多與會者認為,這項政策不同於以往的買斷工齡。
據有關部門估計,目前我國國有企業的總資産規模達12萬億元人民幣左右,而其中的輔業資産大約在2萬億。專家預言:一旦實現這些改制企業産權主體的多元化,一場較大範圍內的國有資産戰略重組將在全國展開。
李榮融在今天指出,利用輔業資産安置富餘職工,是一次政策突破。他要求各國有企業要抓住這次難得的機遇。國家經貿委主任李榮融表示:“必須充分利用好這個政策,否則的話,以後處理問題會更嚴峻。”
經貿委強調,要注意防止企業改制過程中弄虛作假、騙取優惠政策的不正當行為。對於侵佔國有權益、無償量化國有資産、擅自核銷國有資本等行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經濟信息聯播》播出時間:
首播 CCTV-2 週一至週六:21:00
重播 CCTV-2 週一至週四次日淩晨 1:10
週五次日淩晨 2:00
週六次日淩晨 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