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的兩家企業達成了一項特殊的協議——太倉港環保發電公司將以340萬元的價格,跨市向南京下關發電廠購買為期兩年的二氧化硫排污權。這標誌著我國首例異地排污權買賣正式成交。
前不久,南京的下關發電廠由於引進了先進的治理技術,使企業的燃煤脫硫效率達到了75%左右。這樣,下關電廠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實際量就比環保部門核定的排污總量指標減少了3000噸。 而太倉港環保發電有限公司是因蘇州市電力需求缺口較大而興建的重點發電工程。由於公司需要擴建發電供熱機組,因此每年將增加2000噸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太倉港環保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徐晉告訴記者:“國家環保規定,新建電廠二氧化硫的排放指標總量必須要控制。在建廠中間,我們搞了二氧化硫的脫硫裝置以後,還有一部分余量(沒有解決)。” 按照太倉港環保發電有限公司的估算,這部分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標的缺口還有1700噸,而如果這部分缺口不能得到解決,企業將無法投産發電。
一個因擴建將造成排污總量突破上限,一個因脫硫成功而實現了排污總量指標剩餘,面對兩個不同地區的發電企業,經江蘇省環保廳牽線,兩家企業經過幾輪協商,最終達成了這筆二氧化硫排污權的異地交易。
按照協議,從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太倉港環保發電有限公司每年將從下關發電廠買回1700噸的二氧化硫排污權指標,並以每公斤1元的價格,向下關發電廠支付170萬元的交易費用。
中國環境科學院首席專家王金南告訴記者:“為什麼要購買?無非就是他自己削減污染物這個成本要比從市場上購買價格高。所以他願意去市場上購買。那麼從賣方來説,他是有剩餘指標,不使用掉也是一種資源的浪費。”
新聞分析:排污權交易還需法律支持
據了解,江蘇省這筆異地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是國家環保總局與美國環保協會合作的七省市排污權交易試點項目取得的首例成功案例。也是中國環保與國際接軌的主要做法之一。
2002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在江蘇、山東、上海、天津等7個省市開展了二氧化硫排放交易的試點。而在此之前的1999年,國家環保總局就與美國環保基金會確立了“運用市場機制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合作研究項目,並在遼寧本溪和江蘇南通兩個城市開展了二氧化硫排放交易試點。
在此次江蘇這筆異地排污權交易之前,我國已經進行過幾例二氧化硫排污交易,但都是局限在一個地區甚至是同一個城市的企業之間。中國環境科學院首席專家王金南告訴記者:“我們現在説的就是更大範圍,比如江蘇省、山東省要交易,這種跨省就必須在國家層面上來解決問題。我們現在感到要開展大範圍、大區域或者跨省的交易,還沒有立法基礎。”
目前,排污權交易已經在國際上普遍推廣。美國在20世紀90年代大規模實施排污交易政策之前,政府每年用於控制排污目標的投入大約為50億美元,而實施交易政策以後,這筆費用已經削減到20億美元。但所有的排污權交易都有一個前提,就是不能突破國家排污總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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