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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門的楊新明來到遵義加入了一個傳銷組織,一年中他損失了1.7萬元。為了要回自己被騙的錢,楊新明綁架了這個傳銷組織的小頭目余少軍。
2005年11月2日的下午13:00多,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公安分局的刑警隊接到了一起報案。一個女孩子説她的男朋友遭遇了不測。報案的陳小姐説,余少軍是她的男朋友,那天 一個陌生男子用余少軍的手機給她打電話,説余少軍被綁架了,向她勒索100萬。在接到電話後陳小姐立即報了警。隨後,警方展開了調查。
據陳小姐説,余少軍是湖北省天門市人在遵義賣服裝,做一些小生意,她沒有聽説過余少軍跟人結過怨。經過調查,警方排除了余少軍由於和人結怨被人綁架的可能。那麼是誰綁架了余少軍呢?此時,陳小姐給警方提供了一個線索。陳小姐説對方的口音跟余少軍相似,很可能是湖北的老鄉。不過她以前沒有見過余少軍在遵義的湖北老鄉,所以也不知道會是誰。
經過調查,警方沒有獲得更有價值的線索。正在這個時候,陳小姐的手機突然又響了起來,對方又催促陳小姐快點拿錢。陳小姐急中生智,開始和綁匪耐心週旋。最後,綁匪同意將最後期限定在第二天中午11點,陳小姐必須準備好100萬。否則,余少軍就會有危險。時間在一分一秒地過去,留給警方的時間只有十幾個小時了。
經過技術偵查,警方發現對方的藏身地點是在市郊的一個小區內。於是警方立即趕往了該小區。這個小區有5棟樓,15個單元,總共180戶。那麼對方會在哪個房間裏呢?鋻於陳小姐説對方是湖北口音,警方在小區內悄悄地進行排查。經過大量調查工作,警方了解到
對方很可能是一個在遵義做傳銷的湖北人,住在3棟1單元501房間。他為什麼要綁架余少軍?房間內又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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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天色漸晚,考慮到對方約定的時間是到第二天中午的11:00,警方覺得余少軍暫時還沒有生命危險。於是警方沒有貿然採取行動,而是在車裏密切地監視著501室。漫長的一夜過去了,為了能夠摸清楚房間內的情況,民警們悄悄來到了501室的門外,在這裡隱約聽見裏面有男人哀嚎的聲音,警方判斷綁匪和受害人應該就在房間裏。
時間在一分一秒地過去,時針漸漸指向了11:00,就在這個時候,在公安局等候消息的陳小姐手機又響了。就在陳小姐還試圖拖延時間的時候,在501室門外的民警突然聽到從房間內傳出了一聲聲聲嘶力竭的叫喊,於是警方立即採取了行動。民警一腳踢開門衝進房間,
看到犯罪嫌疑人手中舉著菜刀正在對被綁架者實施傷害,而受害人此時全身是血。
這個綁架余少軍的人叫楊新明,今年48歲,是湖北天門人。據他交代,他綁架余少軍不是為了別的,僅僅就是想要要回被余少軍騙走的那些錢。楊新明説他在遵義做傳銷,而余少軍正是這個傳銷組織在遵義的一個小頭目。在過去的一年多時間裏,由於做傳銷,他損失了1.7萬多塊錢,而其中大部分落入了余少軍等人的腰包。事實究竟是不是這樣呢?我們在醫院見到了余少軍。
余少軍説,當初楊新明是被他女兒楊雲騙到遵義來的,也是楊雲介紹楊新明做這個生意的。而且余少軍還説,他們的生意不是傳銷而是一種連鎖經營。那麼余少軍所説的連鎖經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楊新明説,來遵義之前他在廣東那邊打工,去年11月份,在遵義打工的女兒告訴他,遵義這邊有一個很能賺錢的生意,於是他就來到了遵義。
楊新明來遵義後的第二天,他就被女兒帶到了一個地方聽課,上課內容就是在激發人們掙錢慾望,告訴學員怎樣用技巧和方法欺騙更多的人。據楊新明説,當時有幾十個來自全國各地的人在這裡聽傳銷的課。楊新明説,自從和女兒來到遵義,他沒見女兒賣出過一份産品,也沒有見女兒掙到錢。但楊新明認為那是女兒的無能,自己只要努力去發展下線,他就一定能夠掙到更多的錢。於是他就花了3800元購買了一套價值200元左右的西服,加入了這個傳銷組織。
據楊新明説,在這個傳銷組織裏面共分5個級別,不同的級別所獲得的提成是不一樣的。如果他發展了下線,賣出了一套西服,他就可以獲得3800元中15%的提成,也就是570元。下線發展得多了,他的級別也會提升,成為高級業務員後,他最多能得到高達52%的提成。
正是這種傳銷行為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擾亂了市場秩序和經濟秩序,嚴重地影響了社會的穩定。
在加入傳銷組織後,楊新明是使出了渾身解數,甚至為了提高自己在傳銷組織裏的級別,他還不斷地自己掏錢購買産品。現在楊新明已經做到這個傳銷組織中的業務主任了。然而掙錢的過程並沒有像楊新明想象得那麼容易,在傳銷搞了3個月之後,楊新明沒有發展到一個下線,這讓楊新明的心裏開始有點犯嘀咕,為了能夠得到更好地回報,一方面楊新明在不停地發展著下線,而另一方面為了提高自己的級別,他又不停地購買著傳銷的這種産品。據他的交代,在案發前他的投入已經超過了1.7萬元。
雖然心裏有點懷疑,但是楊新明還是認為是自己的運氣不好,只要自己能夠發展到下線,傳銷還是有錢可賺的。就這樣,在近1年的時間裏,楊新明為了搞傳銷,總共投入了1.7萬多塊錢。然而事情並沒有獲得轉機,做了1年的傳銷,楊新明已經一貧如洗。本想著通過搞傳銷能夠發大財,沒想到到頭來不但沒有掙到錢,反而連養家糊口的錢都賠進去了。這讓楊新明很是鬱悶。楊新明覺得,這一切都是余少軍害的。於是,為了能夠要回自己搞傳銷花費的1.7萬多塊錢,楊新明就綁架了余少軍。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新明已被刑事拘留,余少軍等人的非法傳銷組織警方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主持人:我們今天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馬皚教授。這又是因為前期的傳銷最後引發的一起惡性案件。在這個案件當中,楊新明採取的這種行為我們應該怎麼看?
馬皚:因為先是綁架,然後他又把對方打傷,楊的行為應該是構成了綁架罪。雖然他有一些傷害的行為,但是傷害的行為和綁架的行為是可以作為數罪來進行並罰的。《刑法》對綁架罪做了嚴格的規定,比如説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這些都應該把它視作為是綁架罪。
主持人:這個案子屬於比較典型的挫折攻擊案件,也就是説一個人在受到了挫折之後,他把內心所積蓄起來的仇恨發泄到給他造成挫折的人身上。他把挫折的原因歸咎於本案當中的被綁架者,但是你不能夠採取不合法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現在社會當中很多的犯罪行為就是因為犯罪人一時的心理偏差,最後導致的行為失控。
馬皚:這就是我們國家為什麼要加大力度來打擊傳銷。比如説在今年的11月11日,正式實施了《禁止傳銷條例》,針對傳銷的組織者以及具體的情況有了非常明確的懲罰方式。個人參加傳銷活動,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為傳銷提供經營、培訓場所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組織、策劃傳銷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以上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主持人:法律當然是在強調懲罰,但是懲罰可能能阻止行為,但是懲罰阻止不了心態。一次懲罰可能讓他這次不做傳銷了,但是下次他可能還會奮不顧身地投入。針對這些加入傳銷組織的人來説,更重要的不是禁止性條例,而是在心理層面上到底給他們做一些什麼樣的工作來疏導?
馬皚:一方面還是要讓他們從根本上識破傳銷所具有的欺騙性質,他們忽視了他們要承擔的成本,就是今後在你所有的生活道路上別人對你的誠信,這個成本對於我們一個人來説是巨大的。另外,我們在生活當中應該在能力上給他們自信心,在情感上多進行交流,同時要幫助他們創造機會和抓住機會來勞動致富,哪怕是在技能上給他一些提高,都會有利於他脫離開傳銷組織。
主持人:今天當我們談到傳銷所導致的惡果的時候,我們需要説明的是一方面《禁止傳銷條例》在做著一些禁止性的規定,而與此同時,我們必須要對所有的參與傳銷的人員進行廣泛的心理疏導,給他們創造更多的溝通、交流以及自我實現和體現自我價值的機會,這就是剛柔並濟,而剛柔並濟才是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出路。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