諶明武是烏魯木齊市鐵路分局的助理工程師,2004年1月5號因突發心肌梗塞而不幸病逝。然而他的家人卻在很長時間後才知道他去世的消息,並且在諶明武留下的遺囑中,他沒有把財産留給自己的子女,而是全部都留給了一個名叫于霞的人,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違反常理的事呢?事情還得從頭説起?
他叫諶剛是這家銀行的保安,他平日裏的開銷和貼補家裏的錢全靠在這裡掙的四百元工資,生活的艱辛使他看上去很憂鬱,可沒曾想幾個月前一件不幸的事又突然降臨。
原來諶剛的父親諶明武于2004年1月5號因突發心肌梗塞而不幸病逝,但更讓諶剛難過的是當自己和妹妹、母親以及70多歲的奶奶得知這個噩耗卻已是好幾天以後的事。
諶剛一家本來就對沒有在第一時間內接到死訊而憤憤不平,可沒曾想在隨後舉行的葬禮上一幕令他們更為氣憤的事又發生了。(死亡證明)
高鳳蓮:他兩個小孩去了,硬不讓上靈車,再一個骨灰盒于霞抱著,遺像都不讓我們兩個小孩抱。
如果説葬禮上發生的這些事情忍一忍倒也算了,但是諶剛帶回來的另外一條消息,則讓他們全家人都感到無比地震驚。
諶剛:説有個遺囑,把房子所有的一切都給了那(加:于霞)家了。不可思議,不可能的事情。
事後高鳳蓮幾經週折才拿了這份令他們全家都無法接受和難以理解的遺囑,這份遺囑的主要內容如下,本人諶明武54歲,獨自購房,房價兩萬一千多元及其傢具總計約四萬多元,本人認于霞作為養女,因心臟病的嚴重不確定因素,本人考慮留下書面遺囑,假如我突然離去這筆及所有應該我得到的資金或財産,全部歸於霞女兒作為第一接受人。先是密不發喪,接著又是一份不合情理的遺囑,這一系列的打擊使得高鳳蓮和諶剛兄妹心裏很不是滋味。
高鳳蓮:我們就是有氣也沒地方出。
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這個于霞又是誰,諶剛的父親為什麼會把所有的財産留給她。要想解開這些謎底還是讓我們先從諶剛的父親諶明武開始説起。
諶明武,烏魯木齊市鐵路分局助理工程師,1976年和同是鐵路系統高鳳蓮結婚,婚後育有兩子,長子諶剛女兒諶薇,因為工作的原因高鳳蓮在頭屯河區上班,夫妻倆從此長期兩地分居。二十多年來基本上是聚少離多,但一家人卻是和和睦睦幸福快樂,直到1998年高鳳蓮提前退休全家人才算是真正地聚在了一起,按理説好日子才剛剛開始,可事實上卻並非如此。
高鳳蓮:我就是1998年的11月份,從她那回來和我打了一架就分居了。
那麼這個她又是誰呢,據高鳳蓮介紹,她叫侯娥,自從丈夫認識了這個女人後,他們夫妻之間的關係便開始迅速惡化。
那麼這個侯娥是個什麼樣的人,她和高鳳蓮的丈夫諶明武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呢?
侯娥無業,據她自己介紹她長期在烏魯木齊鐵路西站市場內以擺攤販賣乾果為生,丈夫早年去世,有一子一女,兒子于勇,女兒于霞,也就是諶明武遺囑上的那個養女。于霞二十多歲與諶明武一樣同為鐵路系統職工,侯娥説她之所以會和諶明武扯上瓜葛完全是為了女兒于霞。
原來諶明武生前酷愛無線電和電腦並且小有成就,而于霞因為工作需要須在短期內強化電腦知識以便通過考核,於是諶明武開始輔導于霞學習電腦知識,並使于霞順利地通過了考核,之後於霞又輔導諶明武的女兒諶薇學習,這樣一來二往兩家的關係迅速升溫交往日益密切,因為于霞聰明好學所以諶明武對於霞的好感也與日俱增,而這一切遠在頭屯的高鳳蓮毫不知情。
侯娥:她(加:高風蓮)説我和諶明武怎麼怎麼了,實際上啥事都沒有,就是在認識的情況下,孩子學點東西,他看孩子挺聰明的,一教就會,他説乾脆做我的丫頭吧。
就這樣,諶明武與侯娥一家的交往日益頻繁,而高鳳蓮對丈夫與侯娥一家的這種説不清道不明的關係,卻越來越無法忍受。於是夫妻倆的關係急劇惡化,從爭吵到動手直至分居,
高鳳蓮:我説其實呀,你們要是好,當情人都可以,我説家是家跟我在一塊時身體特好,從來沒變過,就和她一來往身體一天比一天差了,這不是一直鬧,98年十月份他在99年4月6號得了心肌梗塞。
但在諶明武的一再堅持下,2000年兩人終於平靜地分了手。
根據離婚協議,現有的住房和傢具歸高鳳蓮所有,兩個子女隨高鳳蓮生活,但是女兒諶薇因從小腰部受傷無法從事重體力勞動,因此諶明武須每月給女兒贍養費三百元,離婚後諶明武所在單位又給他分了一套住房,由於剛剛離婚再加上疾病纏身,手頭拮據的諶明武無法支付購房款。
侯娥:那套房子是我拿出來的錢買的。
在侯娥的資助下離婚後諶明武搬進了這套新分的住宅,由於對兩個子女的失望,他與前妻及諶剛兄妹間的來往並不多,但和侯娥一家卻十分親密。
記者:你爸為什麼對你們兩個特別失望。
諶薇:學習不是特別好,所以他希望我們學習好。
諶剛:自從我父親和我母親離婚以後,我們去看他,門也進不去,敲不開門。
這一切高鳳蓮是看在眼裏氣在心頭,於是她讓女兒諶薇不斷地向父親索要撫養費。
再説諶明武自從得了心肌梗塞後身體健康急劇惡化,尤其是在離婚後他的身體狀況更是一團糟。
侯娥:説是有心肌梗塞,腎就是兩個腎都不行了,還有肝,他還有前列腺炎,加上前列腺炎就是四種病。
這一系列的疾病使諶明武頻繁住院,鉅額的醫藥費本來就使他越來越難以承受,而前妻和女兒卻還在不斷地向他索要撫養費這讓他非常失望,就這樣諶明武和前妻與子女之間越鬧越之間,而此時侯娥于霞母女卻給他不少幫助。
侯娥:最後他有了病也沒人看望他,他就給我們打電話,最後我們丫頭説媽媽他挺可憐的,他挺老實的,咱們照顧照顧他吧,他長期病,也沒錢,那我們就支援他。
我給他花了三萬多塊錢治病。
對侯娥的這個説法高鳳蓮堅決反對。
高鳳蓮:可是諶明武這麼多年,他的工資他可能住過一次醫院,2000年住院,是我付的單子,可是她們家一沓子的醫藥費,從九七年就準備的醫藥費,她是不是處心積慮,早有預謀。
就這樣侯娥一家和高鳳蓮一家因為諶明武而産生了很深的積怨,直到諶明武突然去世兩家還在為此爭執不休,而諶明武那份不合常理的遺書則更是火上澆油。那麼這封遺書到底是在一種什麼狀況下完成的呢。
高鳳蓮:真正伺候他的是他表姐的丫頭叫蘭蘭,寫遺囑就是她(蘭蘭)給他們(諶剛兄妹)説的。
侯娥:他寫了遺囑遞給我們孩子了,我們孩子(加:于霞)看看,
高風蓮:進房子對著于勇和于霞説我現在把遺囑寫了吧,那事先就商量好的,于勇於霞圍著,他在那兒寫的,
通過節目我們看出,離婚後的諶明武日子並不好過,生活上的拮據加上疾病的折磨,他的身體是越來越糟,最終離開了人世。但是諶明武的子女,也就是諶剛兄妹不能理解的,父親為什麼把自己的所有財産留給一個他們素不相識的外人,並且在立遺囑時,沒有通知他們到場,而是只叫來了侯娥的女兒于霞和兒子于勇。所以諶剛兄妹對遺囑的真實性産生了懷疑?
據此高鳳蓮和諶剛兄妹以及諶明武的母親妹妹都對這份遺囑的真實性産生了很大的懷疑。
諶剛:看了辨認筆跡,筆跡是我父親的筆跡,但是我們現在懷疑這個遺囑是在什麼樣的一種情況下立的。
高鳳蓮及其家人覺得侯娥一家的所作所為也完全超出了所謂的師生關係,如果不是為了財産侯娥一家為什麼會對一身疾病無錢無勢的諶明武付出了這麼多而不求回報呢。
高鳳蓮:我不知道他們啥關係,你如果説是家庭教師輔導的關係沒必要那麼近乎吧。
諶剛:總之來説,這家,怎麼説呢,有預謀吧,給我感覺就是有預謀,是設計好的。
諶剛:我父親屬於平常話不多,他不是很健談,他有些事他憋在心裏面,我妹腰不行,帶著我妹去看去治腰,能聽到的偏方都全都試了,能找的都找了。
但不管怎樣,高鳳蓮和諶剛兄妹不相信諶明武會這麼絕情,他們認為這中間肯定有一些不為人知的內幕。
諶剛:我覺得這裡面有一些內情,就説我們大了,我們歲數大了可以自立了,但是我奶奶沒有工資,沒有經濟來源,不可能連我奶奶沒提上。
諶薇:如果説我爸對我和我哥特別失望,但是最起碼他還有媽呀,他的財産應該有我奶奶的一份,但是那上面根本就沒寫,我覺得有問題,絕對是有問題。
對此諶明武的妹妹也表示很難理解。
諶明武妹妹:我哥不可能在遺囑上不提我老娘的一個字,因為他知道老娘是健康的,還健在。這是必須考慮的問題,我覺得我哥的遺囑立的確實有點離譜,因為我哥特別孝順。
諶明武的母親:我兒是個孝子,從他爸死後,從86年開始他就養活我。
據諶明武的家人講,諶明武生前不僅對母親崔水仙非常孝順,而且對子女也是非常的疼愛,所以按情理來説,諶明武立遺囑不會不考慮自己年邁的母親,可遺囑筆跡鑒定顯示,這份遺囑又確實是諶明武親筆所寫?面對這一情況,作為死者的子女,也就是崔水仙老人的孫子女,他們下一步又該怎麼辦呢?
諶剛兄妹還有諶明武的老母親三人一紙訴狀,將於霞訴至頭屯河區人民法院。
諶明武母親代理人:要求法院確認遺囑無效,要求來繼承這份遺産。
諶剛:這個遺囑我們要辨認他是否出於本人意願,是否出於本人真實意願。本來應該得到的我肯定會要爭取,不該是我的我也不強求,對不對,這是做人最基本的。
而侯娥得知自己的女兒于霞成了被告後也是一肚子的委屈,她和女兒認為諶明武是自願將遺産留給了于霞這完全是他本人的意願。
侯娥:他有病期間也沒有人管也沒有人問,他們家他母親他妹妹誰也沒有一個人看望他,所以他心裏想這個親生的不管我,還不如我旁邊認的幹丫頭呢。
我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遺産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指任何公民包括外國公民。因此對這份遺囑,侯娥和女兒都表示認可,並希望能用法律來了斷此事。
侯娥:那他們告了就按法律走唄。
那麼作為被告的于霞又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因出差在外,她的代理律師表明了她的觀點。
于霞的代理律師:通過和于霞接觸呢,于霞對諶明武特別是在住院期間照顧多,她們家付出於霞的代理人:根據我們國家《繼承法》的規定,繼承的形式有三種,一種是法定繼承,一種是遺囑繼承,一種是贈予繼承。當有遺囑繼承時法定繼承就不生效了,就是由遺囑繼承了,同時有贈予繼承的時候那麼遺囑也不生效了,當贈予遺囑互相衝突的時候,遺囑無效,如果不衝突,遺囑是遺囑,贈予協議是按照贈予協議的。
對被告律師的這些觀點,原告代理人又是怎樣認為的呢?
母親的代理人:這份遺囑違反了咱們《繼承法》的第十九條的規定,那就是説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在遺囑中保留他的份額,這是我們國家有法律規定的。
通過雙方律師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繼承法裏規定,對於財産的分配,被繼承人如果沒有留下遺囑的,就要按照法定繼承,留有遺囑的,就按照遺囑執行。在本案中,情況可沒有如此的簡單,諶明武自己恐怕也不會想到,他自己生前寫下的這短短幾行字,會在他死後留下這麼大的紛爭,那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7條一款也規定: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産份額,遺産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産,所剩餘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的分配原則處理。既然如此,我們來看法院是怎麼判決的呢?
2004年4月23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此案,首先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幾份新的證據,一部分是用來證明原告諶薇係九級傷殘,諶明武生間每月為其支付三百元撫養費,另一部分則用來證明諶明武的老母親並無生活來源的確需要子女的撫養。
原告代理人:贈予人為了逃避應盡的法律義務,將自己的財産增予他人,如果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的,應當認定贈予無效。
母親原告代理人:本案涉及的這份遺囑是一個違反法律規定的遺囑,請合議庭給予撤銷。
諶明武母親:因為我兒子應該養我,我養他二十多年,難道比不上她(于霞),跟(諶明武)他生活三年多,我還比上她(于霞),她(于霞)的恩情比我的恩情還大嗎,請法官給我做主,我只要這一點,我要房子 我要錢。
于霞的代理人:確認2003年12月28號被繼承人所書寫的這份自書遺囑為有效遺囑,同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王菊蘭(法官):按法定繼承的話應該應該是崔水仙,諶剛和諶薇他們三個人共同繼承諶明武的這份遺産,但是既然現在諶明武留有遺贈,把財産全部遺贈給了于霞,當然是,法律規定應該保留她(崔水仙)的份額,但她這個份額該怎麼確定是由法院來酌定的,法院因為根據他們如果法定繼承,崔水仙肯定享有其中份額的一份,這樣子處理比較合理,所以我們法院就確定崔水仙應留的份額按三分之一處理。
黑場字幕:2004年4月28日 ,烏魯木齊市頭屯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審判長:遺贈人諶明武所留遺囑被保留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的繼承人崔水仙遺産份額的部分無效。二,諶明武所留遺産中的房屋及室內財務歸於霞所有。三,繼承人崔水仙繼承諶明武全部的1/3,既由於霞給付崔水仙各類款項21068.93元。四、駁回諶剛,諶薇的訴訟請求。
事情走到這裡,諶明武的母親按照法院判決應該得到兒子的部分遺産,對此,于霞有沒有什麼異議?現在就讓我們連線新疆電視臺《記者調查》的編導巴雅爾, 你好,巴雅爾:
1:于霞對這一判決結果是什麼態度呢?
2:諶剛一家人有沒有提起上訴?上訴的結果怎麼樣?(母親向中級法院上訴了,子女也上訴了,)(部分改判了,房子由老太太住,由她支付于霞部分費用,對於子女的要求還是沒有支持,為什麼?另外子女又另起訴,訴于霞要求支付父親的保險金)
3:現在是誰住在諶明武留下的房子裏?老人由沒有支付相關的費用?
從本案中,我們可以看出雖然諶明武生前留有遺囑,把所有財産都留給了于霞,但是法院最終還是把房子判給了諶明武的母親崔水仙,由她居住並判決她支付給於霞部分費用,這説明了法官在尊重立遺囑人意願的同時,又考慮到了切實保護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家庭成員,這一判決也充分體現出了我國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原則。好,感謝收看本期節目。明天見。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