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治頻道 > 舉案説法 > 正文

[今日説法] 為什麼要解聘我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02日 11:31)

  

 


  2004年6月21日上午,河南省鞏義羽林莊小學的付曉林老師正在給五年級三班的學生上英語課,現在正是期末復習階段,學生們都在埋頭背書。據付曉林回憶,就在其他同學背書復習的時候,班裏有一個叫昊昊(化名)的同學卻在用鉛筆盒敲凳子,她多次制止,可昊昊同學不僅不承認自己違反了課堂紀律,反而和她頂撞起來。

  昊昊的態度讓付老師十分生氣,她拿起文具盒順勢推了一下昊昊的臉,警告他對待老師起碼應該尊重。而等到中午放學的時候,付曉林就發現自己停在校園裏的摩托車被人砸壞了尾燈,而砸壞尾燈的正是昊昊同學。付曉林説,經過她的調查,除了昊昊之外另外還有3位同學也用石子砸了她的摩托車。憤怒之下,她就把這4位同學一起交給學校的賀校長處理。之後,她就沒有再接觸過他們了。只是當天下午快下班的時候,昊昊所在班級的班主任帶著這4個同學來向她道歉。

  昊昊的班主任説,經過教育,幾個學生們都意識自己的錯誤,也都向付老師道了歉。就在所有人都以為這場風波就要平息的時候。事發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22日,羽林莊小學的老師們聽到了一個令人吃驚的消息,昊昊同學在家裏服毒了。昊昊被送進醫院一直昏迷不醒,這期間關於他服毒的原因有各種各樣的猜測,羽林莊小學的賀校長就認為昊昊是因為心理壓力過大才服毒的。

  賀校長説,在她接手處理砸摩托車事件之前,付曉林曾經先行恐嚇過昊昊,要求昊昊給她買個新摩托車。對於這個説法,付曉林並不認可。她説她在發現自己的摩托車尾燈被砸壞後,就直接把幾個肇事的同學交給了校長。至於校長是怎麼處理這個事情的,她一概不知,所以根本不存在嚇唬昊昊索賠車燈的情節。


  那麼,付曉林究竟有沒有説過要昊昊同學賠償摩托車的話呢?付曉林的摩托車尾燈被砸壞以後,學校又是如何處理這些學生的呢?經過4天的搶救,昊昊終於擺脫了危險,從昏迷中醒來。在事後有關部門所做的調查筆錄中,記者看到昊昊是這樣描述自己服毒前的心理活動的:校長讓我叫家長,我不打(電話),我不敢給家長説我以為喝藥肚子疼,不用上學就可以躲避此事。

  昊昊説,那天確實是有4個同學用石頭砸了付曉林的摩托車,但只有他扔出去的那塊石頭砸碎了摩托車的尾燈,所以付曉林在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以後,就讓他賠償整個摩托車,這讓昊昊嚇壞了。據昊昊回憶,付曉林説這些話的時候還有一個叫龍龍的同學也在場,因為龍龍同學用石頭砸了摩托車的保險杠。龍龍也證實那天付老師的確向他們索賠過摩托車。

  龍龍和昊昊説,付曉林是講完這些話以後才把他們送到校長辦公室的。而賀校長在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後,就讓他們把家長叫來。當天下午,龍龍的媽媽就來到了學校,而昊昊因為害怕回家挨打不敢把這件事情告訴爸媽。昊昊的爸爸告訴記者,他們家的情況比較特殊,是一個重新組合的家庭,平時孩子犯了錯誤就是一味的打罵,很少關心他心裏面在想些什麼。

  昊昊住院後,羽林莊小學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孩子的家長認為自己對於孩子的愛護關心不夠,所以並沒有向學校提出任何的索賠或者責任認定的要求,而學校在整個的事件處理過程當中也表現得非常積極,他們希望能夠有一個滿意的處理結果,但是具體應該怎麼處理,校方和付曉林老師根本達不成一致。

  賀校長説,為了消除不良影響,她和學校的教導主任多次去醫院看望昊昊,並和付曉林協商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校方想通過付曉林給人家賠禮道歉,包賠人家的經濟損失、住院費用。但是付曉林堅持認為,昊昊的事情她不應該承擔全部的責任,因此她拒絕支付昊昊的醫藥費。在這種情況下,校方就墊付了全部醫藥費9000元。幾天后,付曉林就先後接到了校方的停課通知和解聘通知。


  賀校長説,在付曉林的摩托車尾燈被砸壞後,校方曾經在學生中間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付曉林不僅在事發當天用文具盒打了昊昊的臉,而且在以往的教學活動中也有過打罵學生的現象,這嚴重違反了學校關於不準體罰學生的紀律,因此才決定解聘付曉林的。

  為了證實付曉林確實體罰過學生,賀校長給記者看了一份調查材料。這裡面一共收集了40多位學生的證言,而記者在翻閱了調查材料後發現,在這些證言裏,孩子們對付曉林的看法也不盡相同。有的同學認為她過於嚴厲,曾經打罵學生,有的則認為付曉林和藹和親,對學生還不錯。

  那麼,付曉林究竟有沒有打過昊昊,有沒有體罰過其他學生呢?在校長和教導主任在場的情況下,記者又採訪了付曉林曾經教過的幾個學生,他們有的是昊昊的同桌,有的事發時正站在講臺上背書。因此,他們對昊昊和付曉林之間發生的事情看得最清楚。幾個孩子説,付老師平時不是很嚴厲,從來沒有打罵過學生,只是課堂紀律太亂的時候,她才會批評大家。

  而關於學校要求付曉林對昊昊事件承擔全部責任的做法,學校裏了解情況的老師也有自己的看法。這位老師説,在這件事情付老師和昊昊都有錯,現在不能把責任全部歸咎到付老師身上。

  付曉林在接到學校的解聘通知後,首先到當地的人事部門申請了人事爭議仲裁,結果被駁回。無奈之下,她只好到法院起訴,要求學校撤銷解聘決定並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受理此案的河南省鞏義市人民法院認為,付曉林用文具盒推搡昊昊的行為不構成體罰,學校不能因此而解聘付曉林,所以判決原告付曉林勝訴。


  主持人:在昊昊的事情發生之後,無論是學校、老師還是家長,都曾經問過自己一個問題,針對昊昊這樣的孩子,在教育過程當中自己是不是有一些做得不對的地方,才使得他做出來了喝農藥這樣的可怕決定。針對這個問題,青少年心理研究的專家做出了回答。

  一些什麼樣的答案

  馬皚: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一方面比較逆反,另外一方面自尊心又相當強。當他在學校跟老師發生衝突的時候,他的反應相當強烈。這時老師、學校更多的應該用冷處理的辦法,不要馬上去批評他,給他留一些自尊,可以在課下再對他進行教育,指出他的錯誤。同時要幫助他分清這樣做有什麼危害。只有當孩子知道我所做的事情對我是有危害的時候,他今後才能夠避免。同時,家長的體罰給孩子留下的心理陰影很大,結果造成了一旦出現挫折的時候,孩子願意選擇逃避。

  主持人:今天我們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青少年法律與研究中心的張雪梅。付老師説,她被解聘的原因是她體罰學生,拿鉛筆盒推臉就算體罰嗎?

  張雪梅:從目前的法律法規和一些規範性的文件當中並沒有明確什麼是體罰,在一般情況下,體罰要具有一定目的性的,通過給學生身體的傷害達到一種教育的懲戒。比如打耳光、用刀刮臉、用尺子打手,這些都是沒有爭議的。但是對於教師一些輕微的行為是不是體罰,這還是比較有爭議的。教師需要意識到,他和學生之間是平等的,教師是沒有任何的特權對學生進行身體的侵犯。所以,法律規定禁止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和其它傷害學生的行為。

  主持人:這種行為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叫體罰,那麼學校就認為你是體罰,所以你違反了學校的規定,我要對你進行解聘。您認為學校的做法有沒有不當的地方?

  張雪梅:根據《教師法》的規定,三種情況下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對教師進行解聘,其中一種情況是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比如這個案件當中,就是因為教師用鉛筆盒推了學生臉部一下,學校就做出了解聘的決定應當説過於嚴重了。如果能夠證明付老師在以前有多次這種體罰行為,而且經教育不改,才做出解聘決定就應當是比較正當的處理。教師在學校做出處理決定之後,如果不服可以進行申訴,也可以去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主持人:我們今天提出來一個巨大的問題,我相信在十幾分鐘的時間內很難回答,我們怎麼教育孩子。在和孩子溝通和交流的過程當中,我們應該用一個什麼樣的姿態,同時在教育孩子的過程當中,我們應該掌握一個什麼樣的尺度。我想,對於昊昊這樣的孩子,不論是學校、老師還是家長,每一方都應該要考慮怎樣在教育的同時又不給孩子帶來傷害,相信這是所有的成人都需要認真並且花精力來思考的一個問題。

責編:西尋  來源:CCTV.com

本篇文章共有 1 頁,當前為第 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