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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和的特混編隊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6月15日 14:00 來源:中新網

  指揮編隊的航行與作戰,是軍事航海學中的重要內容之一。鄭和在500多年前,能運用自如地率領龐大的船隊往來亞非航線上,對古代的軍事航海學做出了卓越貢獻,實有進行探討的必要。

  

(一)船隊的種類與編制

  鄭和所率領的船隊是一支特混艦隊,最多時有200余艘,是15世紀世界上最大和最完備的船隊。其船舶種類大致可分為六種。

  1、寶船:是船隊中最大的最主要的船舶,相當於當今旗艦或主力艦,為領導成員和外國使兇所乘坐,為船隊的核心。

  2、馬船:又稱馬快船,是大型快速水戰與運輸馬匹等軍需物資的兼用船。3、糧船:主要用於運輸船隊所需糧食和後勤供應物品,使船隊沿途能得到充分的補給,相當於今日的幹貨補給船。

  4、坐船:全稱戰座船,是船隊中的大型護航主力戰船,為軍事指揮人員及幕僚乘坐。亦可作為分遣護航艦隊中的指揮船。

  5、戰船:船型比坐船小,為專任護航和作戰之用。

  6、水船:為專門貯藏、運載淡水用的輔助船。

  鄭和船隊全體船員最多時為27000余人,必須有嚴密的編制、科學的分工與管制,才能嚴整有序。據《瀛涯勝覽》記載,鄭和第四次下西洋時,其船隊人員有:"官校、旗軍、勇士、通事、民梢、買辦、書手通計二萬七千六百七十員名。其中,官八百六十八員,軍二萬六千八百名,指揮九十三員,都指揮二員,千戶一百四十員,百戶一百零三員,戶部郎中一員,陰陽官一員,教諭一員,舍人二員,醫官醫士一百八十員名,余丁二名,正使太監七名,監承五員,少監十員內官、內使五十三員。"此處所記者,側重於領導管理人員。而祝允明在《前聞記》中"下西洋"條所記的隨行人員,則側重航行技術人員的分工,計有"官校、旗軍、火長、舵工、班碇手、通事、辦事、書算手、醫士、鐵錨、木*、搭材等匠,水手,民梢人等,共二萬七千五百五十員名。

  綜上所述,可看出船隊的編制可分為四大職能部門,用現代語可稱為"中心”。

  1、指揮決策中心:主要人員有正、副使太監和少監、內監等,是掌握全船隊航行、外交作戰、貿易等重大行動決策和指揮中樞機構。

  2、航海業務中心:主要人員有火長、舵工、班碇手、水手、民梢、陰陽宮、鐵錨、木*,搭材等航海與帆纜等技術人員。其中,火長負責全船的航行安全,類似當今商船的船長或駕駛員或軍艦上的航海長。舵工在火長的指揮下操舵。班碇手負責起拋錨和離靠碼頭的操作。水手、民梢負責升落風帆、搖櫓劃獎和日常清潔保養工作。陰陽官負責觀測天象,預報氣象。鐵錨,木*,搭材等匠,負責打造修理鐵木器材設備。

  3、外事、後勤中心:有負責外事活動、禮賓工作的鴻臚寺序班,對外宣傳的教諭,教管錢糧和後勤供應的戶部郎中,負責翻譯的通事,負責採購供應的買辦,負責會計出納的書算手,起草文書的舍人,負責防治疾病的醫官、醫士等。

  4、軍事護航中心:有都指揮、指揮、千戶、百戶、旗校、勇士、力士、軍力、余丁等各級軍事人員。主要負責航行或停泊中的外部安全,防禦敵對武裝和海盜的侵襲。

  鄭和船隊實質上是一支龐大的特混艦隊。曾有人力圖回避船隊的軍事力量,似乎認為這與鄭和下西洋的和平外交、友好往來的使命相悖。歷史事實已證明了有一定武裝力量和執行和平使命並不好盾。在當時,鄭和船隊具有一定的武裝自衛力量是遠洋航行所必不可少的。英國學者李約瑟對鄭和船隊曾有如下評價:"明代海軍在歷史上可能比任何亞洲國家都出色,甚至同時代的任何歐洲國家,以致所有歐洲國家聯合起來,可以説都無法比明代海軍匹敵"①

    

(二)船隊隊形


編隊照片

  一支龐大的特混艦隊,在航行中必須以一定的隊形前進。以保持井然有序和便於指揮。鄭和船隊的編隊,有大*和分*之分,大*即指全部船隊的編隊,分*是指部分船舶的編隊(相當於現代的分艦隊)。明代船舶編隊一般以5-10艘為一*。大*與*的編隊方法是比較靈活的,既可分,又可合,可在同一時間內分赴各地進行活動。

  至於鄭和船隊的具體隊形,在一般史料史未記載,而僅在《三寶太監西洋記》中有所述及,摘錄如下:"每日行船,以四帥字號船為中軍帳;以寶船三十二隻為中軍營,環繞帳外;以坐船三百號,分前後左右四營環繞中軍營外。以戰船四十五號為前哨,出前營之前,以馬船一百號實其後,以戰船四十五號為左哨,列于左,人字一撇撇開去,如鳥舒左翼;以糧船六十號,從前哨尾起,斜曳開列到左哨頭止;又以馬船一百號副于中;以戰船四十五號為右哨,列于右,人字一捺捺開去,如鳥舒右翼。以糧船六十號從前哨尾起,斜曳開到右哨頭止;又以馬船一百二十號實于中;以戰船四十五號為後哨,留後分二隊,如燕尾形;馬船一百號當其當;以糧船六十號從左哨頭起,斜曳收到後哨頭止,如人有左肋;又以馬船一百二十號實于中,以糧船六十叼從右哨頭起,斜曳收到後哨頭止,如人有右肋;又以馬船一百二十號實于中"。據上文由張維華主編的《鄭和下西洋》一書中有一編隊示意圖,②酷似一個"貴"字形。這種隊形與現代艦船的大型編隊的航行序列衛幕隊形很相似。隊形最前方有前衛成人字隊(或雁行隊),而主力艦(旗艦)的大本營居中《相當於中軍帳》,左右翼有展開的方位隊,如鳥之舒兩翼,大本營的主力艦周圍還有衛幕艦任保衛,警戒之責。艦隊的尾翼也有護衛艦警戒。這種船隊的隊形有下列優點:

  1、由帥字號船組成的中軍帳,處於隊形的核心,能環視周圍各船隊形,便於實施統一指揮。它優於單一隊形,如單縱隊、雙縱隊或單橫隊隊形,避免了隊形過長或過寬,首尾、左右不能相顧的缺陷。

  2、船隊的前後左右均有戰船形成衛幕,有利於保衛中軍帳及輔助船的安全。遇有戰鬥情況,位於四週的衛幕艦船易於展開迎敵。

  3、當遇有敵艦從隊後來襲時,只要各船根據統一令,原地調頭,首雁形分為為燕尾形,原來的後燕尾開變換為首雁形隊,可使整編隊迅速轉成180。,以迎敵。羅懋鴿在書中所述隊形中的船數總和竟有1416艘,純屬誇大,實不足憑信。但其所描述的隊形,並非隨意信筆,想必有所據,也是符合航行與作戰的實際需要的。

    

(三)組織指揮與通訊聯絡


編隊模型照片

  指揮一個龐大的特混編隊的行動和通訊聯絡是密不可分的。在沒有無線電通訊手段的十五世紀,所能用的海上通訊手段只有視覺通訊和聽覺通訊,也就是靠旗、燈和音響信號。從中軍帳的帥船到外圍的衛幕船,欲通暢無陰地傳遞信號,必須有嚴密的組織和嚴肅的紀律。據《西洋記》記載,鄭和船隊的通訊手段是:"晝行認旗幟,夜行認燈籠,務在前後相繼,左右相挽,不致疏虞,如遇敢有故縱,違誤軍情,因而僨事者,即時梟首示眾"。可見其通訊聯絡紀律的嚴格程度。

  《西洋記》中對"晝行認旗幟"有具體説明,"號帶一條,大桅旗十頂,正五方旗五十頂,"即代表不同含義的各色旗語。《殊域周咨錄》中的"以紅布為幔,五色旗幟,大小凡二十條",亦甚相同。夜間通訊聯絡辦法,主要靠燈籠,《西洋記》中有"燈籠一百盞"的記載。明代船隊在夜航中以燈光為號,則是常見的。《紀效新書》中更有詳細記述,"各船以燈火為號,中軍船放起火三枝","懸燈一盞"其餘四方各營是"前營船懸燈二盞平列;左營懸燈二盞,各桅一盞;右營大、小各懸燈二盞平列,後營二盞,一高一低,"以便於識別各船所在的陣位。夜間遇有緊急情況,則"看中軍旗五方高豎燈五盞,是欲設疑以見船多之意。每船後尾上立燈,左、右各一盞,前桅上加燈二盞。"由此可見,燈火懸挂位置和盞數多少不同,也起報警作用,以便通知各艦採取相應措施。

  如遇有霧、雨、雪等不良能見度時,則用音響信號進行聯絡。《西洋記》中提到的"大銅鑼四十面,小鑼一百面,大更鼓十面,小鼓四十面"等物件,除作為作戰指揮用之外,還可用於傳達號令和信息,以便在能見度不佳時,保持有效的聯絡。除鑼、鼓之外,還有喇叭和螺號也用於通訊聯絡。如《紀效新書》記有:"遇夜泊,船聽中軍船招*喇叭響,各船依序隨*安插,不許私求穩便遠泊,因而疏虞。"即使天氣良好時,音響信號也有其專司的內容。如前進、後退、舉炊、集合、起碇、升帆、拋錨等活動,便皆以音響信號指揮。

責編: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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