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首頁 > 經濟半小時 > 聚焦
北京:醫藥清單 難見蹤影(2001.12.09 10:25:00)

    藥價要一步調整到位還很難,那麼,藥價清單呢?很長時間以來,患者只是交錢取藥,至於拿到的這些藥分別賣多少錢,誰也説不清楚。12月1日,國家頒布了新藥品管理法,其中第58條規定:“醫療機構應向患者提供所用藥品的價格清單”。按理説,老百姓再上醫院看病,藥價就應該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到底是不是這樣呢?記者上醫院體驗了一回。

    在北京市的一家較有規模的甲級醫院,據院方提供的數據,這家醫院的日接診量可達四千多人。就此算來,藥劑流通量當然也很可觀。然而,就在新藥品法頒布實施一週後,這家大醫院又是怎樣履行這項法律義務的呢。

    依據新藥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醫療機構應向患者提供所用藥品的價格清單”。記者就此對位於北京市西城區的幾家醫院進行了暗訪。記者首先跟隨一名患者來到這家規模較大的醫院採訪,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患者説:“你給我一個藥的清單。”

    醫院收款員説:“那個清單到地下一層門診收費辦公室拿。”

    患者問:“應該在這兒拿吧。”

    收款員説:“不是跟你説了嗎,統一打清單呀,地下一樓門診收費(辦公)室。”

    依照這位收款員的指示,記者又跟隨這位上了年紀的患者左打聽、右打聽,終於找到了這個位於地下室藥庫,無正式門牌標誌的收費辦公室。真可謂曲徑通幽,本以為在這裡就可以拿到了“清單”,但是出人意料的得到了這樣的回答。

    醫務人員説:“打印打不出來,但我告訴你可以抄一下,因為現在醫院沒有這個系統,然後我給你看一下。”

    最後,患者拿到的是一份由醫務人員臨時書寫的所謂“清單”。

    同樣是在這個區的另一家專業婦産醫院記者得到的回答更是叫人失望。

    患者:“你能不能把每個單價給打出來嗎?”

    醫院收款員説:“我們這兒藥費是藥費,治療費是治療費。”

    記者問:“同志現在是從12月1日開始執行新的藥品法,必須出具每樣藥品的清單。”

    “沒有,我們這兒沒有,藥費是藥費,治療費是治療費,是統一的。”

    難道一項有關的法規,在頒布一週之後,作為此項法律的履行者真的對此默不關心嗎。

    離開這家醫院,記者又來到另一家大醫院,而在這裡記者又了解到了不同的情況,中西藥房對這項法律的規範執行情況還有區別。收款員説:“沒有,我們這兒沒有過,電腦沒這功能。”

    最後,記者還是在西藥房,拿到了一份規範的藥品價格清單。

    有趣的是,在我們所到的五家醫院中,惟有一家看起來規模很小的醫院是在患者沒有要求下,主動提供了規範的藥品清單,據院方説,他們在12月1號之前就開始這麼做了。看來,一項法規的出臺和實施,不是看你有沒有技術能力去實現,而是看你去不去認真執行。(李蔚)
中央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