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保單”成四方保險聯席會議討論焦點(2003.08.16)
央視國際 2003年08月18日 09:14
廣州、深圳、香港、澳門四地的保險監管部門昨天在深圳召開保險監管聯席會議著重討論了日趨氾濫的“地下保單”的監管情況。
四方保險監管聯席會議的有廣州保監辦、深圳保監辦、香港保險業監理處以及澳門金融管理局的20多位官員參加。
記者:這裡是粵港澳深四地保險監管聯席會議的現場,我們注意到,與以往已經舉行過的兩次聯席會議不同的是,地下保單問題在這次會議上受到格外關注。中國保監會廣州辦主任王建:(因為)CEPA這個安排後,大量的仲介會到內地來(開)展業(務),我們想也有可能在這個過程中他會把一些業務帶回香港,在這方面的監管我們想還要進一步加強。
我們通常把在中國內地銷售未經保監會批准的境外保單稱為“地下保單”。它之所以成為這次四方保險聯席會議討論的重要議題,是因為它對內地的保險業産生不小的衝擊,有統計説,在香港市場去年400多億的壽險保費當中,有1/3來自中國內地,大概在140億港幣左右。
“地下保單”搶佔內地保險市場
國家有關部門雖然一而再、再而三地禁止“地下保單”,但是在廣東等地,這種保單仍然在與內地保險公司爭奪客戶。
這就是我們拍到的一份地下保單,是由一家大型國際保險公司,通過它在香港的分公司推銷到廣東客戶手中的。這種保單10多年前開始少量出現在廣東、福建等南方地區,主要是一些要到境外工作、讀書的人士購買,而現在則越來越多,內地保險公司業務員常碰到被“地下保單”搶客的情況。“中國人壽深圳分公司業務員本來就説讓我過去簽,結果我給他打電話的時候,他就説,香港的AIA(友邦保險)給他做了一份計劃書,很好,他説比內地的好。我大概了解了一下,他昨天的保費大致在1.3萬美金。我在深圳做保險6、7年,我感覺到每年的保單,香港從內地遷過去的很多很多。境外保單購買者一批一批的人到香港去簽名買單,它(保險公司)也包你的車費,你去香港的費用它包了。”
目前,“地下保單”已經對內地的保險公司産生了直接影響。在地下保單最活躍的深圳,深圳人壽保險公司每年因此而流失的保費高達10億元。
中國人壽深圳分公司精算部經理弋雪峰這樣估計:一年大概有超過10億的保費(流失),我們深圳壽險一年的保費收入也就30多億,去年也就30多億的保費,(10億元的流失)相當於1/3了。
廣東的保險監管部門認為,廣東的壽險收入18年來一直盤踞全國第一位,到去年滑落到第四,今年頭四個月更掉到第六位,地下保單對此的影響不容忽視。而現在,除廣東、福建外,像北京、上海、江浙等經濟發達地區也成為地下保單的銷售熱點。
新聞分析:“地下保單”為何受追捧
在我們的觀念中,買一些不公開出售的産品會冒風險,但為什麼卻有不少人在為自己選擇保險的時候,挑上了法律風險最大的“地下保單”呢?
廣東佛山的陳女士就為自己的孩子買了一份境外人壽保險,主要是為孩子今後出國唸書打算的,而這類保單的高收益也是吸引她的其中一個原因。
境外保單購買者收益比我們(國內)同類的收益要高,所以很多人就想做投資,比投在股市上要好,保險一點,它大公司收益上上下下掉的也不會太多。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係教授王緒瑾:美國(保險業)的投資贏利率達到百分之一十多,我們現在的保險公司,它的贏利,靠投資贏利非常非常有限。投資的贏利率從前年的4.3%降到了去年的3.14%,下降了,同時來説,投資基金的,也就是間接入市這部分來説,去年是負的百分之21點多,虧了。
同時,在壽險産品中,內地的保險公司所設定的預定利率也比較低。
深圳人壽公司精算部經理弋雪峰:香港這邊是屬於金融中心,和國際市場比較接軌,預定利率比我們要高,所以它的産品和我們相比,具有一定競爭力。
儘管如此,地下保單在我國還是屬於非法保單,如果投保人購買時是在內地簽約的,在法律上是無效合約;如果在境外簽約,儘管合約有效,但在實際賠付中,由於境內外法律的差異,消費者的利益的也沒有確切的保障。
對此,香港的保險監管人士提醒內地投保人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香港保險業監理處內地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因為內地與香港的法律體系不同,在保險賠付上可能會産生一些問題。
監管部門:“地下保單”不會合法化
根據內地與香港簽署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香港的保險人員將可以拿到內地的從業資格,內地保險界擔心,“地下保單”會更加活躍,同時對今後“地下保單”是否合法化也存有疑慮。
在採訪中,監管部門首先對“地下保單”在更緊密經貿關係後可能合法化的傳聞予以否定。並表示,今後地下保單將會受到各方的聯手監管。
中國保監會深圳保監辦機構管理處處長陳風 :CEPA簽訂以後,可能國外的公司會到這裡來設分公司、設子公司,那也只是説你在這裡的公司簽署的保單是有效的,你在境外公司(往內地銷售保單)仍然是無效的,我這一點必須強調。
為了實施聯手監管,粵港澳幾方決定,對非法推銷境外保單的香港業務員,將取消其內地保險從業資格,香港保險業監理處還首次書面承諾,對這類人員進行有效處理,同時還對相關的保險公司採取干預措施。不過,監管部門也承認,對地下保單來説,“堵”並非是根本的解決辦法。
中國保監會廣州辦公室主任王建:從根本上來解決問題,還是內地的保險公司增強競爭的能力,提高自己的資金運營效率。
對於內地保險公司如何應對“地下保單”的問題,業內專家提出,我國能否在一定條件下開展自己的外幣保單業務,並且在保險公司投資限制方面適當放開,以解決投資回報率低的不良現狀。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係教授王緒瑾: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是要放鬆投資方式,控制投資比例的問題。比如説(保險公司)買賣股票在海外來説,(的資金)在日本(的比例)是40%,在我們國家的台灣是35%,我們不搞那麼多,我們就拿一個20%可不可以呢?比例控制本身就是一個保護(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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