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林業局頒布《中國企業境外可持續森林培育指南》,這是世界上第一個針對本國企業境外從事森林培育活動的行業引導性規範,它指導中國企業在境外從事森林資源培育、發展時,高度重視可持續發展生物多樣性和生態保護,充分考慮當地社區發展,按照“經濟上可行、環境上負責”的原則,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當地經濟社會及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此舉開創了我國海外森林採伐的新模式。
現階段積極試點
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指出,《指南》強調,中國企業要自覺遵守國際公約,從所在國國情出發,制定科學合理的可持續經營方案。《指南》對人工造林、生態保護、環境管理、社區發展、森林資源管理等提出了指導性意見,旨在引導中國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為當地民眾提供參與森林培育的多種就業和培訓機會,改善當地群眾生計,促進社區發展。
賈治邦説,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積極推動和促進全球森林資源恢復,積極引導中國企業,幫助那些有困難的國家和地區加快森林恢復進程,以改善和提高當地民眾的生計。他認為,《指南》的發佈,有助於促進企業所在國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完全符合企業的長遠發展戰略。
賈治邦説,現階段中國政府積極鼓勵境外企業參照執行,並將聯合一些國際組織,就該《指南》的應用開展試點示範,並在實踐中進行修改完善。《指南》將逐步納入中國政府今後對境外企業森林培育活動的考核、監督、認證範疇。
創新模式全球領先
在今天的中國,不單是政府職能部門,還有許多民間機構投入全球性的環境保護工作,2004年3月在北京註冊成立的全球環境研究所(GEI)是其中之一。該所執行主任金嘉滿女士介紹説,“規範中國森林企業海外經營行為”項目就是由GEI森林組與國家林業局造林司、中科院政策研究中心合作執行的。
全球環境研究所理事張冀強博士介紹説,新模式要求,中國木材企業在進入海外某地之前,與在國內一樣,先要進行規劃環評,要判斷企業的行為會不會造成嚴重的環境問題以及相應的補救措施。在項目執行過程中,要繼續做項目環評,拿出一筆錢來專門作生態補償。生態補償基金用於幫助當地居民增加收入,開發非破壞環境型經濟,甚至雇用當地居民參加有償的巡山、森林保護、生物多樣性調查等保護性工作。
“從規劃到規劃環評,到項目環評,到生態補償機制,到協議保護機制,經國際環境組織在各個地方試驗,已有現成模式,把它們有效地結合在一起,就創造出世界先進的資源開發模式。”金嘉滿説。
社會各界反響熱烈
《指南》面世伊始,已有8家企業表示,願意在《指南》的規範下從事海外業務。金嘉滿説:“赴海外企業廣泛接受這個模式,既考慮了本國利益,也關心了所在國的利益,既考慮了企業利益,也照顧了當地居民利益。”
雲南鴻宇集團總裁馬正述在東南亞國家開展禁毒替代産業,取得很大成績。《指南》頒布後,他找到張冀強,希望在老撾的租賃地上合作試點,按照《指南》的模式做資源開發。他表示:“我要把企業落地的地方做成全世界最先進的開發模型。”
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首席科學家蔣有緒院士向記者指出,《指南》符合我國國情,為維護全球生態環境,促進生態、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指導中國企業在境外從事森林培育活動,提供了行業規範和自律依據。《指南》對於維護我國在國際上的負責任大國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王明峰)
責編:郭翠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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