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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為1000美元存摺打官司花費30萬

CCTV.com  2008年01月24日 15:16  來源:廣州日報  

    廣州日報訊  十年前,因為堅信1000美元存入銀行卻不翼而飛,市民于艷玲將某銀行廣州市黃埔支行、某銀行廣州市橫沙儲蓄所告上法庭。官司敗訴後,于艷玲數次上訴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但均被駁回。昨日,面對記者,于艷玲聲稱為了這樁官司她十年來花費30萬餘元請過8位律師就是要討回一個説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于女士向記者展示她十年來收集的證據——銀行營業員手寫的沒蓋公章的存摺等

    緣起:

    1000美元存款不翼而飛?

    于艷玲指著一個老舊的存摺説,1997年2月14日,她在朋友魏某的陪同下拿著3張存單前往某銀行廣州市橫沙儲蓄所轉存美元,其中1000美元面額的兩張,另一張198美元。她按照要求填好3張存單共2198美元交給營業員後,營業員拿出辦好的一本通(存摺)給她。此時,于艷玲卻發現存入的三筆錢中,第一張單是手寫的,便當即提出疑問,而營業員解釋:“電腦壞了,打不出來就用手寫,後來電腦好了又重新打過。”于艷玲當時沒有細想就回家了。1997年5月22日,于艷玲再去存款,營業員卻説該一本通只有1000美元及利息。

    “無端的1000美元不翼而飛了?”于艷玲因此數次和銀行方面交涉,但銀行方面並未給出合理解釋,也未償還1000美元。“他們竟然跟我説,前臺營業員用這種手段拿錢也不少見,就忍忍,算了吧。”于艷玲説,聽到這樣的答覆,她一氣之下便將銀行告上黃埔區人民法院。

    但在當年的庭審中,銀行方面表示,事發當日,由於營業員的操作失誤,將存款憑條誤入機器,因而在存摺上用手寫,在徵得于某同意後辦理了衝賬業務,並重新打印,于某所稱的另一張存單並不存在。最終,黃埔區法院駁回了于艷玲的訴訟請求,理由是于艷玲的一本通存摺清楚載明了她的存款情況及餘額,造成存摺手寫的原因是營業員操作失誤,但已當場按銀行規定處理,並明確打印在存摺上,當時,于艷玲並未表示異議,于艷玲提供的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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