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本報記者 孫旭陽 浙江奉化報道)
農民張召良質疑浙江省政府土地批複合法性,自學法律3年訴訟終獲勝訴
張召良,一個農民法制維權的樣板,因質疑家鄉長汀村的徵地批復,提請浙江省政府行政復議,遭拒絕後,將其告上法庭。去年4月,省高院判其勝訴。
張召良成為中國第一個運用法律手段告贏省政府的失地農民。他的律師袁裕來説,這表示國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行政機關更需依法行政。
儘管省政府撤銷了徵地批復,但張召良認為政府仍默認徵地合法,又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如果裁決不能解決問題,他要對地方政府訴訟到底。
陽春三月的浙江長汀村,春意蔓延。在張召良家不遠處的一片拆遷工地業已停工。這是張召良歷時3年多訴訟維權的結果。
2004年,該村有340畝的村民宅基地被徵用。張召良質疑浙江省政府土地批復的合法性,提請行政復議,被拒絕後,遂將省政府告上法庭。
去年4月1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浙江省政府此前拒不受理張召良等人要求對長汀村徵地批復進行復議的申請,屬違法行為。
農民因徵地問題告贏省政府,這是全國見諸媒體的第一例。
張召良並未就此歡欣鼓舞。他發現省政府之後出具的復議結果中,依然默認了該村徵地的合法性,只是申報過程中的措辭有誤,“地方政府只需更改措辭,重新申報,那麼我們村還得遭遇拆遷命運。”
今年1月19日,張召良又向國務院申請裁決。
“如果裁決不能解決問題,我還要對地方政府提起訴訟。”張召良説。
為3萬補償開始維權
張召良對歧視很敏感,當他的葡萄地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後,他決心用法律維權。
“如果他們能給我補足那三萬元,事情就不會是這樣了。”張召良回憶最初訴訟的動機更多是為了個人利益和自己的面子。
2003年底,張召良和其餘2000多名長汀村民,都接到村委會通知:村裏一共2760畝(合184公頃)土地都被徵用了,村民須儘快領取補償。
張召良有11畝半葡萄地可以獲得青苗費等補償。他盤算著,這次可以獲得20多萬元的補償,正好可以放棄農活去辦模具廠。
但是村裏認為張召良地裏的葡萄長勢不好,給他的青苗費降了檔次。在村裏的計算下,只能給張召良18余萬。雙方協商數次,都不歡而散。
“補償就這樣,要麼領,要麼不領。”一位村幹部的話,讓張召良覺得,有人故意瞧不起自己。
張召良對歧視很敏感。他10歲喪父,靠老母親拉扯長大,又在17歲時,因為非要上學,而選擇與家庭決裂,成為方圓鄉村“大不孝”的典型,甚至家人都預言他將成為乞丐。
2004年1月19日,張召良懷揣兩條價值1500元的中華煙,又一次來到一位村主要幹部的家門口。
那個傍晚給張召良留下恥辱的記憶。當他第二次從地上撿起被幹部推掉的煙,再次往轎車車窗湊時,轎車一加速,噴著濃煙,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