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消費者協會消息 消費者程某,領著未婚妻從鄉鎮趕到寧津縣城,照結婚照,當二人走進縣城一家照相館後,便讓店老闆的甜言蜜語忽悠住了,二人遂決定就在該照相館照相。店老闆給二人梳粧打扮一番後開始照相,左照一張、右照一張、前照一張、後照一張,好一頓折騰後終於照完了像。等三天后來照相館取像時,二人是大吃一驚,目瞪口呆。原來是照相館要讓他們二人付1700元的高額照相費。二人不付照相費照片就拿不走,事情糾紛了半月也未能解決,程某便把不幸遭遇向寧津縣消費者協會進行反映。
寧津縣消協認為該照相館的行為屬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於是縣消協要求消費者提供發票、投訴書等相關證據,展開對照相館的調查。通過調查,該照相館存在著誤導騙人行為,在程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給照了數張照片,並且多數照片沒什麼意義。縣消協多次給照相館老闆做工作,讓他認識到這種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是違法行為。在多次教育下,照相館老闆承認了錯誤,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縣消協責令照相館收取成本費200元。把全部照片返回給程某。對處理結果程某非常滿意,再三請求縣消協人員參加他們的婚禮,並親自送來了請柬。
責編: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