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2007年11月22日訊 “職業打假人”閻家明發現新光天地將一件價格為711元的T恤標錯了産地,便將該T恤買下後向商場索賠。近日,朝陽法院判決新光天地構成欺詐,閻家明獲得雙倍賠償。
2007年8月22日,閻家明在新光天地購買了“JIL SANDER”T恤一件,該T恤中文標識上顯示的産地為意大利。但T恤上的英文標識卻顯示為土耳其製造。閻家明買下該T恤後便將新光天地訴至朝陽法院,要求退貨並雙倍賠償。
新光天地代理人稱,T恤是從意大利的公司直接進口的,進口發票上將該商品的原産地標注為意大利,按照習慣,都是將發票上的英文直接翻譯成中文並製成吊牌後挂到待售的服裝上。此外,閻家明是媒體報道過的“職業打假人”,並非一般消費者,因此不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消費者範疇。
朝陽法院認為,新光天地將土耳其産的T恤産地標注為意大利,對出售的商品未盡相應的審查義務,已構成欺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至於新光天地認為閻家明是“職業打假人”,理由不充分被駁回。
責編: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