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呂佳瑜 通訊員 王悅)去年,河南的任先生在北京購買了一輛法國雷諾轎車,開回家後多次出現故障。經鑒定,任先生得知此車非法國原産。為此,他將該車的經銷商北京中汽雷日汽車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豐臺法院一審認定中汽雷日公司所售車輛存在質量問題,判決其退還車款,並賠償經濟損失。
原告 使用中多次出現故障
任先生稱,2006年1月17日,他在中汽雷日公司以18.8萬元購買了一輛法國雷諾梅甘娜三廂轎車,發票上標明産地為法國。
但隨後,任先生的車被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檢出四個車輪制動盤有不同程度磨損,存在安全隱患。中汽雷日為其更換剎車盤後,任先生的車輛投入使用。在後期使用中,任先生發現車輛出現啟動困難或啟動後熄火、方向盤異響、油耗增加等故障。為此任先生在河南本地特約維修站及中汽雷日公司處多次維修。
2006年3月,任先生向雷諾北京代理處諮詢該車産地及質量問題。當年12月29日,雷諾北京代表處向任先生出具證明,稱其雷諾梅甘娜三廂轎車産地為雷諾土耳其分公司布爾薩工廠。
任先生認為,中汽雷日在銷售中存在欺詐,嚴重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要求雙倍賠償其車款及為修車往返北京的損失、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共5萬餘元。
法院 中汽雷日不構成銷售欺詐
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現已查明的事實,任先生在中汽雷日處購買的雷諾車係法國雷諾品牌,中汽雷日出具的發票標明産地為法國,進口報關單産地也標明法國,但實際産地為雷諾土耳其分公司布爾薩工廠,該問題屬於中汽雷日在出售商品時産地標識不明。但中汽雷日所售車輛係正規進口,非走私、拼攢、事故車,故不構成銷售欺詐,任先生以中汽雷日欺詐行為要求雙倍賠償理由不能成立。
鋻於該車確實存在一定質量問題,在質保期內多次發生故障,影響任先生的正常登記及日常使用,故任先生要求退車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同時因車輛的質量問題為任先生造成一定損失,據此,判決中汽雷日退還任先生購車款18.8萬元,並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任先生將雷諾梅甘娜三廂轎車退還給中汽雷日公司。
責編:陳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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