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精神,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12月3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並實施《進出境農産品和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預案發佈目的是為了快速、高效、有序應對進出境農産品和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以保護公眾、動植物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維護正常的農産品和食品進出口貿易秩序。
《預案》規定,進出境農産品和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應急處置指揮體系由國家質檢總局、直屬檢驗檢疫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分支機構三級指揮中心組成。國家質檢總局建立統一的進出境農産品和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體系。各地檢驗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質量安全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預案》要求,在出現突發事件時,各直屬檢驗檢疫機構應及時、準確向質檢總局報告有關情況,如確認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的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進出境農産品和食品中發現有關異常情況時,有權向檢驗檢疫機構報告。接到報告的檢驗檢疫機構應當立即派員進行核實,並採取必要控制措施。
《預案》指出,質檢總局指揮中心啟動應急預案後,要及時調查核實相關情況,綜合評估、分析突發事件造成的各種影響程度,並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預案》規定,根據突發事件調查、處置進展,要適時向媒體通報有關情況。在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確定處置方案後,總局指揮中心應立即向直屬檢驗檢疫局發佈指令,採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制止或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預案》強調,各地檢驗檢疫機構要切實防範和妥善處置農産品和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一旦突發事件發生後,必須做到立即報告、迅速介入、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準確披露、總結改進。
責編:陳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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