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26日 09:35 來源:
關於“政府部門利益化”,著名社會學家孫立平先生是這樣説的:政府部門利益化的實質,是政府的公共權力被具有私利的主體所分解,而這個主體恰恰是政府的一部分。
這有點抽象。人民網有作者來解讀《鄭州市市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分配方案》,我們可以生動地看到“政府部門利益化”是怎麼實現的。
簡言之,該市共600個零售網點,有的區分配的名額多,有的名額少,這就是第一次利益分配。然後,煙花爆竹零售者必須經過培訓,培訓經費是“每人不超過300元”,同時規定,每個網點不得少於2人。於是,參加培訓的總人數將不少於1200人,總培訓費不少於36萬元。而且,今年的零售許可證,只能用一年,明年如果再用,還得再“申請”,這一申請,就又得交費,當然還得再次參加培訓,再次交培訓費就無需多説了。
交了“培訓費用”之後並不等於就拿到了許可證,還要進行“篩選”。比如説,金水區安監部門將按照2:1的比例篩選出場所設置、周邊環境較好的300多名申報人員,然後對其申請材料和零售場所的安全條件進行實地審查,最終確定發證名額。如何從300多名申報人員中“篩選”出合適人員來,是否涉及收費,文章中沒有説,但我想,肯定又有了操作空間。這裡多少有些説不清道不明的事情。
這是一起以“重視安全”為名的“政府部門利益化”實例。重視安全是否必須要收這麼多的培訓費,是否必須“每個網點不少於2人”參加培訓,然後再來按照2:1的比例進行“篩選”,然後才發零售許可證。大家心知肚明,公共權力,就這樣名正言順地、冠冕堂皇地被各部門分解,然後,“利益化”了。所以有時候百姓很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無為而治”。
這可以從學者談論王安石變法時的説法找到支持。某學者説:“變法(即改革)幫了腐敗的忙,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所以,不要以為貪官污吏害怕變法。不,他們不害怕變法,也不害怕不變法,只害怕什麼事情都沒有,什麼事情都不做,無為而治。如果無為而治,他們就沒有理由也沒有辦法撈錢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動作,他們就有辦法,倒不在乎這動作是變法還是別的什麼。比方説,朝廷要徵兵,他們就收徵兵費;要掃黃,他們就收掃黃費;要辦學,他們就收辦學費;要剿匪,他們就收剿匪費。反正只要上面一聲令下,他們就趁機雁過拔毛!”
所以,百姓希望官員能夠“無為而治”是古已有之。這是比較極端的想法,也是比較消極的想法。事實上,百姓並不是希望官員不幹事,官員都不幹事,百姓有了難事、急事、煩心事,又到哪求助呢?官員手中掌握有權力,掌握的是公共權力,百姓希望這些公共權力被有效地運用起來,為百姓造福,為百姓解憂。所以,百姓並不是真的希望官員“無為”,只是希望官員們有所為,有所不為而已。
比如上訪,當百姓利益受到侵害,或是遭遇不公的執法,他們寄希望於上訪,向上級信訪部門或者向上級領導人訴説自身困境,尋求支持,希望得到公平正義的解決辦法。這表明百姓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如果在這個時候官員們“無為”,群眾就會大失所望。現實情況是,確實有些官員在群眾最需要的時候“無為”,卻在“截訪”上花大力氣,他們在攔截群眾上訪、故意堵塞民意時又表現得“有為”。群眾對他們就不止是失望而已了。
“政府部門利益化”的發生,該有為的時候無為,該無為的時候又有為,其癥結就在於背離了“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準則。可是,官員們有多少人真的做到了“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他們不妨捫心自問一下。這是很有必要的。(華瑩山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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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