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7日 11:56 來源:
在讀者心目中,《人民日報》是權威的,嚴肅的。而喝酒勸酒這類事比較瑣碎,難以登上《人民日報》的大堂。然而,載于2月6日《人民日報》的文章《勸酒逼酒之風不可長》改變了我們的看法。喝酒逼酒涉及的問題並不小,值得高度關注。
坐到宴席上,總有人要勸酒,這已經被人們習以為常。據説,勸酒的理由有以下幾種:一、熱情待客;二、聯絡感情;三、表示敬意。
這些理由都是出於善意。出發點極為良好。勸人喝酒就象勸人吃菜一樣,表示主人的熱情好客,殷勤週到。宴席上常可聽到“我敬你一杯”,這是表示敬意的極好機會,也是很具有親和力、很融洽的方式。但有一點常被人忽視,那就是每個人的酒量都是不同的。這就使得勸酒與勸人吃菜有所區別。古人説: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反過來説,自己所喜好的,也不要強加於人。有時候,勸人喝酒會讓對方很尷尬,很為難。這就違背熱情待客的初衷了。由此再進一步,勸人吃菜也可以不必,至少,也要適可而止。國人待客,生怕招待不週,生怕客人不了解主人的盛情,菜必量大而高檔,即使剩下很多,也在所不惜。我想,用這種方式招待的客人都不會是“自己人”,按照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則,越是知交,禮數上就越是隨和。原本是不用勸的。凡是需要不停勸吃勸喝的席面,主客之間往往並不知己,相互都有距離,這時候的“勸”,多半出於禮節而非出於誠意。但必要的禮節也是應該的,關鍵是要掌握分寸,適可而止。適當的禮節可以使主客彼此相安愉快。不適當的、過度的勸酒,只會破壞氣氛。
勸酒再發展成逼酒,就有些痞氣了。席面上的逼酒之風,是一種陋習。逼酒的原因,一是逞勇鬥狠,自我感覺良好;二是玩笑之心,要看對方的洋相;三是出於一種惡意,心懷頗測,居心不良。
本文標題所説“勸酒文化”,其極端就是逼酒。我敬你酒,你不喝就是不給面子,就是瞧不起我。或者,我敬你酒是給你面子,你不喝,是給臉不要臉。要不,就是把喝酒和某項工程、某種利益關係扯到一起,你喝了,一切好商量,不喝,馬上拉暴,什麼都免談,你瞧著辦。諒你也不敢不喝。等等。
飲酒是歡快的事,勸人喝酒,如果分寸把握不好,已經使人不快。進而發展成逼酒,事情就走向了反面。勸酒逼酒而誤事,甚至釀成嚴重後果,就更可悲了。
外商因不堪主人“盛情”勸酒而使投資計劃泡湯,教訓已經發生過不少。有的外商説:“我們不能喝酒,為什麼非要喝呢?還要把我們喝趴下,這樣的地方不宜去投資。”這可能大大出乎某些主人的意料之外。
至於勸酒逼酒鬧出人命的事,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因喝酒過多而猝死,還要申報“公傷”的消息在媒體上有過報道。因逼酒而反目成仇,最後拔刀相向,更是悲劇的極致。
據出過國的人説,在發達國家是沒有勸酒這種現象的。這不僅是一種習俗,而且體現了文明水平,甚至,與法制觀念密切相關。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和自由。但在行使自己權利和自由的時候,應以不妨礙、不傷害他人為前提。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即使是勸人吃喝,也要有分寸,也要尊重對方意願。如果對方不善飲酒、不喜歡飲酒,強行勸酒無異於對對方的強暴行為。披著“好客”外衣的強暴,是習俗的扭曲,也是心態的扭曲。特別是由勸酒演化而成逼酒,就更是蓄意的傷害行為。是一種痞子作風,與網絡惡搞類似,都是“戾氣”的顯露。都是國民心態中的糟粕。這是需要認真反思的。(華瑩山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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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