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23日 10:06 來源:
學者茅于軾認為,經濟適用房就是政府拿大家繳的稅收來幫助中高收入人置業,經濟適用房這條路走錯了。原因在於,經濟適用房是照顧中低收入人購買的,但實際上低收入人買不起房,因此所謂的經濟適用房照顧了中高收入人,而且是收入比較高的人。(據1月22日《中華工商時報》)
依筆者之見,茅先生的核心觀點大致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一、無房者的居住問題應當優先得到解決;二、買不起房者可以先租房;三、政府不可能做到讓買不起房者都買房。茅先生“炮轟”經濟適用房,雖然聽起來比較刺耳,但冷靜思考之後,筆者認為不無道理。
之所以這麼説,原因在於以下幾點:
一是從現在經濟適用房政策實行的結果看,由於對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設定範圍過於寬泛,同時在供給上嚴重不足,再加上對戶型、購買對象審核控制不嚴,這些“先天不足”導致了中低收入的無房者往往買不到經濟適用房,也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結果就像茅先生所説的那樣“經濟了富人”。從這個角度講,“經濟適用房”政策實際上淪為“劫貧濟富”的有力工具。
二是社會上最窮的人,他們也構成了中低收入者的一部分,這一部分人的居住問題,經濟適用房政策是無法解決的,只能靠政府開發廉租房來供他們居住。對這部分人來説,與其給他們一個經濟適用房的“畫餅”,不如把有限的資源投入到效率更高的廉租房建設上。
三是從世界各國解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的經驗教訓看,只有在住房極度短缺的情況下才實行“磚頭補貼”,即開發商從政府得到價格優惠的土地,再銷售給低收入人群。而現在國際流行的方式是“人頭補貼”,即由政府出面認真核實統計,給真正的低收入者發放補貼,然後通過市場體系來解決住房問題。政府用“補人頭”來代替“補磚頭”,避免直接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的批建,這更具有針對性,因而也更有效率,更能體現社會公平。
如果聯絡到經濟適用房領域頻頻暴露出來的醜聞,其先天的制度性缺陷顯而易見。經濟適用房這種産品看似為中低收入者的福利而生,結果卻是創造了諸多不公平,已成為了製造社會不和諧的一個因素。隨著房地産市場的發展,經濟適用房對大眾是可望不可及的,對政府來説也是一個雞肋,應該讓其逐步退出市場,取而代之的應該是政府的廉租房和對真正的低收入者實行住房補貼的政策。(作者: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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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何才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