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13日 12:51 來源:
昨天上午,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張武揚在新聞通氣會上透露,在省政府常務會議上剛剛通過的《安徽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簡稱《辦法》),首次將機關推諉扯皮列入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範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將受到嚴懲。(2007年1月13日星期六《新安晚報》推諉扯皮將被追究責任)
説真的,推諉扯皮這些“衙門病”讓老百姓頭疼,也是機關效能建設的頑疾。同時,也是有損於政府形象的“頑疾”。推諉扯皮實則就是對工作極端不負責任的具體表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幹部與群眾的關係。推諉扯皮的“頑疾”拉大了政府與群眾的距離,于國、於民都是十分有害的。
安徽出臺《辦法》整治在機關裏出現的推諉扯皮事,無疑是整肅機關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好舉措,是對機關工作人員的愛護。如果,不通過這一《辦法》,整治推諉扯皮的事,改變機關人員的形象,那麼機關人員的形象只能在老百姓的位置越來越下降。政府辦事誰還信呢?
從安徽出臺的《辦法》具體規定內容看,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事項,相關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如果推諉、拖延不辦,或者無正當理由不配合、不協助其他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的,應當追究其行政執法責任。同時,依法應當聽證而不聽證的“官老爺”作風讓人痛恨,《辦法》指出,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過程中,依法應當舉行聽證而未舉行聽證或者應當履行法定告知義務而未履行的,應當追究其行政執法責任。另外,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如果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不履行應急職責,造成不良後果,也難逃追究行政執法責任。
據悉,安徽出臺的《安徽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將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頒布,並於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不難看出,該省政府是鐵定了的,不徹底整治推諉扯皮的這一頑疾,決不罷手,讓這個“頑疾”繼續“矇混過關”是對工作極大的失誤。推諉扯皮不僅僅影響政府在群眾中的形,降低政府威信,而且嚴重影響和阻礙經濟建設與發展。“不作為”和“亂作為”是政府提高辦事效率的最大障礙。不掃除這個推諉扯皮 “頑疾” 的絆腳石,將會失信於人民群眾。
為此,對於安徽出臺這樣的好辦法,應當抓好監督落實,使好的辦法不落空,不走形式,真正利國、利民!機關人員真正為民辦實事,為國家盡忠,人民群眾如何不擁戴呢?(作者 沈宏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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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