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07日 13:12 來源:
近日,健康時報新聞熱線接到幾位讀者來電來信,不約而同地反映了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採血車的問題。來信指出,自願參加無償獻血的志願者原本想捐獻200ml(毫升)血,但採血車上的工作人員往往會想方設法極力鼓動他們捐出兩倍的血量,即400ml。而且勸説的理由千奇百怪,有些根本就是無稽之談,“我們有被強制的感覺,明顯是不尊重獻血者嘛!”(1月4日《健康時報》)
所謂無償獻血,是指為了他人生命,志願將自己的血液無私奉獻給社會公益事業,而獻血者不向採血單位和獻血者單位和獻血者領取報酬,無償獻血是無私奉獻,救死扶傷的崇高行為,是我國血液事業的總方向,無償獻血是不以金錢為目的,是奉獻愛心的體現,是保證醫療安全用血的必由之路。只有以人道主義無私奉獻而不是經濟報酬為目的的無償獻血,才能從根本上消除有償供血帶來的各種弊病,血液質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保護受血者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經血液傳播疾病的危害。
我國是一個用血大國,也是一個缺血大國。從全球來看,在科學家尚未發明血液替代品之前,自願無償獻血是保證臨床用血安全的唯一途徑。目前,我國自願無償獻血佔臨床用血比例已從1998年的5.5%上升到71.5%,成績顯著。但是,各地無償獻血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仍存在有償供血;部分地區依靠政府下達計劃指標獻血,甚至大量從外地調血。雖然“計劃指標”在保障供血上有一定作用,但隨著時代進步,這種帶有行政強制色彩的做法已經不合時宜了,因為它背離了人文關懷的精神,也不利於無償獻血事業的長遠發展。有的地方因宣傳工作滯後,社會參與程度不高。更令人難心理解的是曾有一位無償獻血者到北方一個大城市住院,不僅無法得到免費用血,而且還要交納一筆高昂的“互助金”。殊不知:獻血時無償,用血時高價,這種令無償獻血者寒心的窘境,折射出供血制度的缺憾。根據我國《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有關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免交或者減交有關費用。正如有關專家所説:無償獻血者在異地得不到無償血,這無形中成為一道“梗阻”,擋住了社會血脈的暢流,形成了“越限越少、越少越限”的不良循環。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第九條規定,“血站對獻血員每次採集血液量一般為200ml,最多不超過400ml”。儘管正常情況下獻400ml血對人體是沒有影響的,但也要因人而異,視具體情況而定。像上述那樣不尊重志願者意願讓志願者多獻血或用行政指標強行推行無償獻血,不論這種“高壓”手段,願望的出發點有多好,總有讓無償獻血“變了味兒”的感覺,也正應了那句老話———欲速則不達。
血液是生命之河。期待各地尤其廣大醫務工作者要把無償獻血知識介紹好,把無償獻血制度落實好,把無償獻血者的利益保護好,這既是以人為本精神的體現,也是消除血液暢流的“梗阻”有效措施。相信這樣做了,純潔的血液之河就會暢流不息,最終形成無償獻血的良性循環。 (作者:劉純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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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