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8日 10:59 來源:
在近日舉行的“中國創新90中小套型住宅設計競賽頒獎典禮”上,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透露,目前住房“保有環節”的稅費比較低,或者基本沒有。建設部正聯合財政部等相關主管部門研究住房“保有環節”稅費的收取,有可能對戶型面積偏大的住房收取一定的稅費,引導合理的住宅消費,鼓勵老百姓購買小套型、功能良好的住宅。(詳見12月17日新安晚報)
如果房地産“保有稅”一旦開徵,確實,正如一些人所預料的,不但可以很好地降低房屋空置率,還能減少房産投機,進而調節貧富差距。但是,住房“保有稅”能説徵就徵嗎?
“保有環節”稅費偏低,這不假,可另一方面,我國房地産交易環節稅費卻偏重。契稅、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營業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土地轉讓金等,據測算,房價構成中稅負比重應在35%~40%。繁雜、過重的稅負往往使一些房地産交易轉入地下。不僅如此,在房地産轉讓過程中,向賣方徵收營業稅,又向買方徵收契稅,對賣方既徵所得稅,又徵增值稅,這些雙重徵稅、重復徵稅的現象大量存在。可以想象,一旦房産“保有稅”開徵,這將成為許多房産擁有者“無法承受之重”。
在我們的許多經濟調控措施中,包括房市在內,決策者往往最先想到的就是“稅費杠桿”。可是,“稅費杠桿”並不是萬能的,一項稅費制度是否行之有效,更取決於具體的社會條件和國情民意。否則,“稅費杠桿”只會淪為某些單位攫取利益的工具。
曾有專家指出,我國的稅收徵管強調強制、無償、固定,對稅款的使用缺乏必要的論證與監管,納稅人的權益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房産“保有稅”,作為房地産稅改的一個重要方向,當然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這不能成為加重老百姓的負擔的理由,也必須遵循“納稅受益”的原則,要“取之有道”,也要“用之有處”,否則,這項稅費就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法國的“稅負痛苦指數”為世界最高,但相應的,法國國民的福利也是最好的,而我們則“稅負痛苦指數”很高,公民福利狀況卻沒有達到應有的水平,長此以往,政府所列的稅種就會失去公民的支持。對徵收房産“保有稅”,有網友就這樣評論,“不過是斂財的又一種方式而已”。據媒體報道,今年1~6月,我國財政收入已經突破2萬億元,相當於去年全部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二。我想,在這個時候,更應該“讓利於民”,而不是無止境地擴張“財源”。(作者: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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