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6日 11:29 來源:
據報道,為了反對“不揣腰包的腐敗”,目前全國32個省級檢察院中已經有24個成立了反瀆職侵權局,近半數基層院也成立了相應機構。最高檢有關人士強調,雖然與貪污賄賂犯罪相比,瀆職侵權等腐敗行為並沒有把錢裝進自己的腰包,但其危害同樣非常巨大,在某種程度上甚至超過了貪污犯罪。(12月15日《人民日報》)
旗幟鮮明地反對“不揣腰包的腐敗”,將這種腐敗行為的危害視同於貪污賄賂,非常好!此可謂反腐敗理念上的一大進步。不過嚴格説來,“不揣腰包的腐敗”並不只是包括瀆職侵權方面的行為,諸如一些腐化浪費、任人唯親、沽名釣譽、以權謀色、拿公共利益送人情等行為,看起來一般也是“不揣腰包”的,但毫無疑義也是不折不扣的腐敗行徑。
比如,在被審計署曝光的國電公司三天耗資304萬元的那次“著名會議”上,國電公司原總經理高嚴住的是8000元/天的總統套房,另花費6萬元安排了一套房子用於午休,按其個人喜好專門定做了傢具,更換了床上用品,就連抽水馬桶都重新購置;為“愉悅身心”會議還特地斥鉅資從北京邀請了歌舞團……若此,顯然也是“不揣腰包”的,但其腐敗的示範性和危害性確也極其巨大。反對“不揣腰包的腐敗”,此類“軟腐敗”當然也應該包括進去。
事實上,當前對官場風氣毒化作用最大、給予百姓心理最大影響的,正是此類“不揣腰包”的腐敗行為——因為有個“不揣腰包”的前提,此類腐敗許多並不在暗裏進行,經常卻是“底氣十足”甚至“明目張膽”。而在既往的反腐實踐中,對此類行為也確實是往往找不到恰當的“罪名”或依據進行懲治,經常“法不責眾”,“批評教育”一番便不了了之。
從這個意義上,要深入反腐敗,反“硬腐敗”重要,而反“軟腐敗”則更重要。“硬腐敗”好反,因為法律已經相當成熟,依據相當明確;但于“軟腐敗”我們當前還沒有特別成熟和成型的做法。依筆者之見,對此類“不揣腰包”的腐敗在旗幟鮮明“反”的同時,更要“堵”——從源頭上防治。不難看出,與貪污賄賂等腐敗現象有所不同的是,“不揣腰包的腐敗”之所以能夠橫行,除了與前者共性的“權力過於集中”原因之外,更多是由於職務消費等制度的過於鬆垮,這才導致腐化浪費等“不揣腰包的腐敗”能夠公然進行,甚至成為某些官員的意識習慣,成為其意識中“福利”的一部分。所以,要反“不揣腰包的腐敗”,必須從嚴整飭當前的職務消費制度。(作者: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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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