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6日 11:26 來源:
從武漢到香港城市大學求學的女研究生李靜,將1萬元現金放進教授的信箱,並向其索取試題及答案。教授向廉政公署報案,該女生被捕。在法庭上,法官唐文則表示,不熟悉香港法例並不是犯罪的藉口,“陳靜所犯行賄罪行嚴重,必須判處實時入獄。”
1萬元沒有買到期末考試題卻買來6個月刑期,賠了夫人又折兵,丟人丟到香港去,這位女研究生虧大了,亦令吾等感慨。
作為博士研究生,李靜的受教育資歷匪淺,知識水平也遠在普通人之上,面對學業,為什麼不像香港學生一樣下真工夫,做真學問,而是耍小聰明,搞小動作,把行賄自己的老師當做首選?是“對香港的反貪污法例不熟悉”(其辯護律師語)才幹出傻事,還是內地潛規則的慣性使然?不管如何,李靜的表現足以讓我們玩味、三思。
可能在不少人看來,李靜的老師也不夠“厚道”,正如一位網評者所説,自己的學生,花錢向自己買試題,即使你不願意就範,也用不著向廉政公署舉報,並進一步引李靜上鉤,協助廉政公署抓現場,讓自己的學生遭受牢獄之災啊!從人情的角度是這樣,但在法理上,我對這位“不近人情”的教授卻是肅然起敬,在沒有他人監督的情形之下,為了維護學術尊嚴與人格尊嚴,自覺拒絕權錢交易的不正之風,這正是學者應有的學術品格與道德風範,與內地某些以權牟錢、以權漁色、大搞學術腐敗的教授、學者判若雲泥;同時,教授高調處理行賄事件,表現出一位公民對腐敗的“零容忍”態度和對社會公序良俗高度的責任感也是令人讚賞的。
香港在反貪策略上奉行“零容忍”,廉政公署反復向市民灌輸無論大貪小貪,即便是貪10元、1元也是貪污的概念,廉政公署説到做到,對腐敗不依不饒,窮追不捨,公民也積極配合,打擊貪污,才把香港從一個極度貪污腐敗的地區,打造成世界上最廉潔的地區,清廉指數屢排世界前列。從這個意義上説,這位教授的“大義滅親”不正是這種廉政觀念的體現麼?
只有“零容忍”才能實現“零腐敗”,公眾的心態是決定反腐成敗的關鍵因素。 (作者:泰山居士)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