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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 戰勝貧窮不是慈善是責任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4日 09:51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十二月十日是“國際人權日”。包括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內的數十名聯合國官員發表聲明或致詞,指出消除貧困才能有效保護人權。今年“國際人權日”的口號是:“戰勝貧窮,是義務,不是慈善。”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指出:基本人權,也即享有體面生活標準、糧食和基本保健、受教育或體面工作的機會或是不受歧視的自由等權利,這正是世界最貧窮者最需要的。然而,他們卻因身份地位低微而最難行使或捍衛這些“普遍”權利。其結果是,在任何地方,只要有任何人在赤貧中維持生存,人權便受危害。他説:“每個人都應明白,對當今世界千百萬受疾病和饑餓夢魘纏繞的人們而言,只要他們沒有擺脫貧困,《世界人權宣言》所賦權利便無價值可言。”

  人權,對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而言,都是至關重要的事情。中國承認和尊重聯合國憲章保護和促進人權的宗旨與原則,讚賞和支持聯合國普遍促進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努力,中國政府對《世界人權宣言》也給予了高度的評價,認為它“作為第一個人權問題的國際文件,為國際人權領域的實踐奠定了基礎”。中國主張的人權主要內容是:生存權、政治權、經濟權、文化權、社會權等。

  其中,生存權是放在首位的。解決人民群眾的溫飽問題,是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存權的第一步,消滅貧困,則應該是緊接著應該高度關注並逐步解決的第二個重要問題。今年“國際人權日”的口號是:“戰勝貧窮,是義務,不是慈善。”正與中國政府關於構建和諧社會的主張、關於“高度重視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人民群眾切實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利益”的主張,不謀而和。戰勝貧窮,不是慈善,是義務,更是責任。

  “責任”兩字重如千鈞。雖然,中國政府為消除貧困做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據國務院扶貧辦公佈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中期評估結果顯示,5年來,全國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由2927萬人減少到2365萬人,減少了562萬人;低收入貧困人口從6102萬減少到4067萬,減少了2035萬人。貧困地區的生産生活條件有了較大改善,各項社會事業有了長足進步。世界銀行行長去年訪問中國時説:“自1980年以來,中國的脫貧人口在發展中國家脫貧人口中佔75%,這是一個驚人的事實,中國的減貧成就舉世矚目。”但是,按照我國現行的年農民人均收入668元的貧困標準,農村仍有2610萬人沒有解決溫飽。介於668元~924元的低收入群體還有4977萬人。兩者相加7587萬人都是要扶持的對象。按照國際標準,我國的貧困人口總數僅次於印度,列世界第2位。所以,消除貧困,我們任重而道遠。

  面對百姓,你對他説GDP翻了幾番,你對他説市容市貌日新月異,你對他説什麼什麼填補了國際空白、什麼什麼居於世界領先地位,都沒有用,或者,都沒有很大的作用。百姓要的是實效,是摸得著看得見的實際利益。百姓的要求也很簡單:第一,儘快地消除貧困。第二,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共享發展的成果。從中國的國體,中國的政體,我國《憲法》的精神,中國共産黨的宗旨,都規定了這樣的任務。戰勝貧困,決不是慈善事業,那是人民的要求,是歷史的必然。中國革命幾十年,再往前推,近代史上一兩百年來前赴後繼的仁人志士,流血犧牲,歸根結底不就是為了這些目標嗎?

  所以,戰勝貧困,是義務更是責任。如果不能使中國百姓全面徹底地擺脫貧困,就是失職,就是失敗,就是恥辱。對此必須有個清醒的認識,也必須予以高度的重視,否則,將直接危及執政能力和執政基礎,絕對不可以掉以輕心。 (作者 華瑩山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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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付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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