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05日 11:10 來源:
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全國各地都開展了轟轟烈烈的“普法日”宣傳活動。
我想我們開展普法宣傳的目的是讓大家學法,懂法,可學法領導要起關鍵作用。今年5月北京、浙江、重慶、貴州、青海等省市人大常委會作出一項規定,凡由人大任命的幹部,在任命之前要進行法律知識考試。同時在我國廣泛進行的法制宣傳教育中,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能力的提高一直都被列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這條規定無疑給領導幹部進行“五五”普法和法制教育宣傳套上了金箍咒。當然領導幹部作為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領導者和組織者,歷來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重點對象。據統計目前全國各地普遍成立了領導幹部學法講師團,全國共舉辦省部級領導幹部法制講座360多場,有1.5萬多人次參加。
但是讓筆者不由想起了在四五普法時的一些事,現在寫來對我們領導幹部進行法律培訓和要過法律關是一次敲打。
一年前,某市舉辦全市四萬多名幹部法律知識考試,大部分幹部都能按時到考場參加考試,但也有一部分幹部,尤其是一部分領導幹部不能到考場參加考試,找人頂考,據筆者所知頂考在大部分考場都出現,有為領導幹部頂著考試的,也有為一般幹部頂的。
筆者也參加了這次考試,通過考試我認為法律考試的目的是為了普法,是為了加強幹部的學習。而不是為難誰,所以廣大幹部尤其是廣大領導幹部應該積極配合,主動參加考試。這樣做的目的是提高廣大幹部的法律知識,讓幹部在工作中始終不渝地堅持民主法制的社會主義性質,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指出:“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尤其要增強公職人員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黨員和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成為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模範”。這就對公職人員及黨員幹部在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出了嚴格的要求,那麼我想該地組織這麼大規模的幹部法律知識考試,是花了代價的,從編寫“復習提綱”,到組織出題,組織考試都需財力人力物力做後盾,否則法律知識考試也無從談起。他們組織法律考試的無非是為了在廣大幹部中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和學習,雖然是開卷考試,但在答卷的過程中就是一次學習,是學習的深化,也是了解法律知識的一次絕好機會。或許我們的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平時工作忙,學習法律知識顧不上,但這次集中考試,就會進一步促進他們學習法律知識,掌握法律知識,從而提高法律知識的水平,提高依法治國、治省、治市及依法辦事的本領,更好的把法律知識應用於市場經濟的實踐中去,指導我們的工作,規範我們的行為。
可是在考場出現的頂考現象給這次法律知識考試增添了不和諧音,我作為一名參加考試者也覺得臉上無光。或許有些領導忙,但在星期天騰出半天時間我想完全有可能,但他們為什麼不去考試呢?還有一部分領導幹部完全有時間,下午儘管呆在家裏或者出去玩打牌玩麻將等等,也不去考試,是放不下領導的架子,還是沒有學習的習慣?筆者參加考試的考場,一些中層幹部和一般幹部都參加了,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領導幹部卻未到,由一些秘書頂考,當然這些秘書也是有文憑有水平者,能考出一定成績之人。領導或許怕自己親自上場考不出一個好成績,怕人笑話,所以不去考。不管是什麼原因,我想作為一個領導幹部首先要起&&作用,只有領導幹部能率先垂范,才有一般幹部的安心學習安心答卷。
十六大報告中指出要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性社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在一個地方,更應形成學習性社會,只有不斷地學習,不斷地實踐,才能更好的工作,把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工作實踐中,這樣可以領導好一個地方,一個單位,一個員工。如果領導幹部不學習,怕學習,知識只是停留在原有水平上,不知道自身繼續教育,那就不能適應新形勢,新情況。只有通過學習,提升自己的知識水平,在工作中才能做到“發展要有新思路,開放要有新局面,改革要有新突破,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
現在可好,我們正在進行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同時部分省市已陸續行動起來,要對領導幹部進行任命前法律知識考試,我想這才是督促他們學習的絕佳辦法,否則有些領導幹部根本不學法,不懂法。決策時拍腦袋,講話用秘書的腦袋,他自己的腦袋卻空空如野。筆者希望領導幹部能通過這次任命前的法律考試這道關口或者是借助於五五普法的東風,為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還是放下架子,幹當學生,加強自身繼續教育和學習,這樣才能稱得上領導幹部,才能為我們創建學習性社會創造良好的環境。 (作者 渭河飛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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