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多少人能看住農民用劇毒農藥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30日 09:30 來源:
湖北省農業廳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新修訂的《湖北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從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明令禁止農民或農業生産組織在糧食、油料、蔬菜、瓜果、茶葉、中藥材等農産品生産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2006年11月29日新華網)
大家知道,由於化肥、農藥等超量使用,加之工業“三廢”和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經處理就大量排放等原因,一些地方農業生態環境受到了嚴重破壞。特別是農民或農業生産組織在糧食、油料、蔬菜、瓜果、茶葉、中藥材等農産品生産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不僅加劇了農業生態環境的惡化,而且對人們身體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甚至是現實侵害。在這樣的背景下,堅持以人為本,禁止農業生産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已經刻不容緩。
那麼,怎樣才能有效禁止農業生産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呢?通過立法禁止,是個靠得住的辦法,這是湖北的發明。但是,湖北的這項立法似乎缺少可操作性。其實這一點是很明顯的。就拿湖北來説,資料顯示,全省有1000萬左右的農民從事種植業。要禁止這麼多農民在生産中使用劇毒農業,需要多少雙眼睛才能看得住?顯然是看不住的。所以,禁止在農業生産中使用劇毒農藥,光對農民下禁令可能收效甚微。
筆者認為,應當尋找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辦法,那就是限制乃至禁止生産和銷售劇毒農藥。看農民看不住,看廠家、商家應該看得住。可是,新修訂的《湖北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在這一點上似乎是個欠缺。
為什麼湖北立法沒有注重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呢?也許是這樣兩個原因:第一,提交到省政府進而由省政府提交到省人大常委會的《湖北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是由省農業廳負責起草的。農業廳受部門權限限制,不可能寫進禁止工商企業生産、銷售劇毒農藥的條款。第二,市場經濟不能搞地區封鎖,光禁止本省工業企業生産劇毒農藥,外省生産的劇毒農藥照樣可以賣過來。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禁止農業生産使用劇毒農藥,靠農業部門“唱單出頭”不行,靠農業部門和環保部門“唱二人轉”也不行,必須由發改委等綜合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大合唱”。靠一個省“唱單出頭”不行,靠一個經濟協作區“小合唱”也不行,必須全國各地“大合唱”。 作者:(羅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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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