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盤點政府修路的盈與虧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5日 10:23 來源:
北京交通管理幹部學院政法系主任張柱庭近日發表《我國收費公路政策不動搖》一文。交通部官方網站全文刊登了此文。交通部新聞處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肯定要堅決貫徹收費公路政策。
如此堅決,如此氣壯,想必交通部是很有道理的。但就在同一篇文章裏,交通部官員又表現了另一種態度,他們説“收費公路在中國存在實在是無奈的選擇”。明顯的有些底氣不足了。但他們仍然毫無通融餘地地説“我國肯定要堅決貫徹收費公路政策”。兩相比較,有就些“常有理”的味道了。
據説,中國公路建設每年需要資金約5000多億元,而公共財政支付(包括車輛購置稅、養路費等政府性基金)大約只能滿足其中的50%至60%,巨大的缺口需要政府向銀行貸款或者由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面對巨大的資金缺口,收費公路在中國的存在實在是無奈的選擇。
路不能不修,橋不能不建。以每年修路所需資金為5000多億計算,約有50%至40%的資金缺口是由政府補上的,政府貼進去的資金應在2500億至2000億之間。所以,早在今年6月,交通部部長李盛霖在交通系統的工作會議上表示,在政府財力有限、有效投資不足的情況下,“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是支撐公路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收費公路政策動搖不得”。
也就是説,必須要走“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路,否則的話政府就虧大了。是這樣的嗎?
我們這樣設想一下,政府貸款修路,但並不“收費還貸”,政府是不是會每年凈虧2500億至2000億之間?好像不是這樣吧?因為交通部官員只算了政府吃虧的賬,卻沒有算政府贏利的賬。第一,路修好之後,路周邊的土地會增值。而土地是政府掌握的資源。每年光是批准土地使用權,政府從中賺到的應該不低於2500億至2000億之間吧?第二,俗話説“要想富,先修路”,路修好以後,對當地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是難以估量的。這GDP的增長,是政府又一個巨大收益。光這兩項收益,政府即使不收這2500億至2000億之間的“路費”,也虧不到哪去。民間甚至有猜測説,不但不虧,反而大有賺頭。這些只是猜測,因為沒有確鑿數據的支持,我們不好亂下結論。但我想,應該是收支平衡的,也就是説,即使不收“路費”,政府也不會吃虧。
如果有人吃虧,應該是交通部在吃虧。交通部出面貸款修路,各地方政府受益賺錢,而土地使用權的出讓、GDP的增長,交通部一點光也沾不上。所以,交通部是“貫徹收費公路政策”的最堅定者。
話説到這裡,有必要明確一下“公路收費”的含義。本文並不反對所有的公路收費,而是只反對“收費還貸”。每年政府因修路而獲得的好處,獲得的收益,足夠“還貸”了,無需向百姓收費。但日常的養路護路,還是應該收費的。據到過美國的朋友講,即使在美國,公路也是要收養護費用的。
據介紹,我國《公路法》已經明確規定了“國家採用依法徵稅的辦法籌集公路養護資金,具體實施辦法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依法徵稅籌集的公路養護資金,必須專項用於公路的養護和改建”。因此有學者認為,只能以稅收的形式來收取養護資金,而養路費無疑是有違《公路法》的。那是連養路費也一起給否定掉了。只是交通部並沒有認賬而已。—— 養路費應不應該收取,涉及很專業的問題,本文就不來摻和了。本文只是説,即使不搞“收費還貸”,政府也吃不了虧。雖有某個部門局部利益受損,比如交通部,但政府整體上是贏利的。政府就可以發揮統籌的功能,讓交通部不吃虧。比如把國土部門和各地方政府在批准土地使用中的利益轉讓一部分給交通部,是不是就可以擱平了?
何況,現在還存在“一些地方打著發展收費公路的幌子亂收費,極大地歪曲和損害了收費公路政策。”什麼是公路亂收費,什麼不是亂收費,交通管理部門説得清楚嗎?對普通百姓而言,不管是亂收費還是非亂收費,都得受著。百姓吃了多大虧,又到哪去説? (作者:華瑩山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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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