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人民的資金都是“高壓線”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5日 10:21 來源:
在11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聽取了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情況的彙報。會議指出,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的安全網和穩定器,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社會保險基金必須切實管好用好,確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這是政府的重要責任。社會保險基金是“高壓線”,任何人都不得侵佔挪用。有關部門和各地政府要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侵佔挪用的資金要限期歸還,損失的資金要採取措施補足,違法違紀問題要一查到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
關於“高壓線”的提法,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比如三峽移民款,也稱為“高壓線”,防洪防汛款,也稱為“高壓線”。賑災款,也是“高壓線”。既然有“高壓線”,就應該有“低壓線”,如果説屬於“高壓線”的款項“任何人都不得侵佔挪用”,那麼屬於“低壓線”的款項,是否在某種條件下就可以“侵佔挪用”?
這不是抬杠,這涉及一個嚴肅的話題:公眾的款項、人民的資金,哪一項不是“高壓線”?難道,存在一種或幾種允許侵佔挪用的公款嗎?
長期以來,“教育投入不足”導致的亂收費令百姓抱怨不已。其實,何止是教育投入不足,科技、衛生、公交、環保等社會事業都在呼籲投入不足。就令人産生一種猜測,這些事業是否屬於“低壓線”的範疇?它們本來是投入充足的,卻被各級政府或政府官員以某些理由而“侵佔挪用”了?有些事,本來就投入不足,比如教育。有些事,未必投入不足,只是因為資金被“侵佔挪用”而顯得投入不足。結果卻都是一樣的:事情辦不好,群眾不滿意,矛盾由此而生。
一些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事業,其經費常常被“侵佔挪用”,導致的後果非常嚴重。本來,人民政府對這些事業給予了充分的重視,投入是充足的,或者,基本是充足的,這些資金卻被“侵佔挪用”了,使這些與民生密切關的事情捉襟見肘,導致了群眾抱怨,敗壞了政府聲譽和形象,這不能不引起嚴重的注意。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社會保險基金是“高壓線”,任何人都不得侵佔挪用。有關部門和各地政府要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侵佔挪用的資金要限期歸還,損失的資金要採取措施補足,違法違紀問題要一查到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似乎,還是溫柔了點吧?
對於社會保險基金這種“高壓線”,侵佔挪用之後也只是“限期歸還”而已,並未提到撤職查辦、追究刑事責任的話。那麼,不屬於“高壓線”的款項,甚至還提不到“限期歸還”的事上來。威懾力何在?權威性何在?必須讓官員們明白,人民的資金,每一項都是“高壓線”,每一項都不允許“侵佔挪用”。凡是“侵佔挪用”的,決不只是“限期歸還”那麼簡單,財務制度有規定,國家法律有規定,在這個問題上必須“用重典”。否則,歪風邪氣是遏制不住的。 (作者:華瑩山農夫)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