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情況的彙報;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草案)》;嚴肅處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11 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相關責任人。會議指出,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的安全網和穩定器,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社會保險基金必須切實管好用好,確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這是政府的重要責任。社會保險基金是“高壓線”,任何人都不得侵佔挪用。(11月23日新華網)
總理説社保金是“高壓線”,恰如其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社保金問題的高度重視,並積極採取措施遏制這一領域出現的不良現象。應該看到,包括社保金在內的社會公共性資金涉及千家萬戶,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管好、用好社保基金,必須從制度上防範各種可能發生的風險。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據央視《經濟信息聯播》報道,從2000年全國社保基金設立以來,社保基金的主要來源是財政撥款、在海外上市的國有企業融資額的10%也要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但隨著上海社保資金案震波的繼續擴散,為應對中國上萬億的社保基金缺口,國家將劃撥一批國有資産充實社保基金,預計將有數千億。前面的錢出了問題,後路補充進去的錢,會不會再出問題?誰也不能拍胸脯,打保票。而這些追加的資金都是保障全國社保金正常運轉所必須的“保命錢”,無論如何不能再出現前賬不清,水已渾濁,而補充進來的新鮮水又很快被攪渾,這是政府和百姓最不願意看到,也是決策者千方百計所要進行防範的。
腐敗是近年來伸向養老金等社保基金的一隻黑手。現實生活中某些把守著鉅額資金決策權的官員,什麼錢都敢動,什麼錢都敢打歪主意,連老百姓的養命錢都逃脫不了貪官的覬覦。從“中國住房公積金第一案”中的“三玩副市長”雷淵利夥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挪用2650萬元公款,到“博導省長”之稱的四川省原副省長李達昌利用手中職權,多次批准挪用財政專項資金達1億多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從近年來頻頻見諸媒體的官員腐敗案件中靠山吃山,監守自盜;得手為財,揮霍國資,到管理著上海老百姓“保命錢”的社保局,與一家優質的國企上海電氣,一起陷入了上海自改革開放以來的最大腐敗案中,而更為令人震驚的是,截止到2005年底,全國還有10億元社保基金因為被挪用擠佔沒有回收入賬,這些觸目驚心的事實讓人在憂慮的同時覺得非重典不足以治社保基金的亂象。
社會基金這根“高壓線”必須有足夠的“高壓電”保障其敬畏效果。只有為社保金安全立法,才能確保其正常的籌集、儲備和撥付使用,才能解決社會公眾的後顧之憂。首先應立即啟動立法程序,將地方立法提高到國家法律的高度。應統一這樣一個共識,社保金問題已不是地方法規所能規制的。必須通過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為社保金安全定制一個“護身符”。其次,通過專門基金安全法的厘清,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職能管理部門以及參保者的義務責任確定下來,一切依法辦事,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不能再出現“小河沒水了,大河就放水”的事了,如果大河干枯了,老百姓靠什麼養老活命?第三,也是最重要,最關鍵的,就是強化責任。不是一般的責任,而是法律責任,動了多少錢,就要追究刑事責任。挪用、截留甚至侵吞、私分社保金就等於謀財害命,就等於將老百姓往死路上推,這樣的危害嚴重性是可以想見的。因此,必須從立法上進行嚴懲。
國務院已要求勞動保障、財政、民政、稅務、銀行、審計、監察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協同配合,認真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支付、管理和監督工作,做到應收盡收、支付合理、管理嚴格、監督有力。審計署要將對社保基金的審計情況向社會公佈,接受監督。筆者期待社會基金這根“高壓線”能有一個立法上載體,發揮其法治威嚴,對個別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官員像此次中紀委查處上海社保案一樣予以嚴厲問責,從而從源頭上、制度上保障老百姓“養命錢”的安全。 (作者: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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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