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週刊》消息,內蒙古包頭市18名縣級企業退休幹部近日致信反映:當年同為戰友、同學,同為縣級幹部,只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便有天壤之別:機關和企業的退休金相差3倍多。
有生動事例為證:有這麼一對夫妻,丈夫退休前是某公司的總工程師、經理,職稱是高級工程師,工齡近40年,他退休後的月收入是1008元;其妻子,原為農村婦女,後受惠于落實知識分子政策,隨丈夫進城,在環衛局工作做環衛工人,後又轉正並提前退休,工齡12年,她退休的月收入是每月1300元左右。工齡40年的高級工程師丈夫,退休金卻不及做清潔工、且工齡僅有12年的妻子,原因何在?“原因很簡單,因為丈夫是從企業退休的,而妻子是從事業單位退休的。” —— 這被稱為“退休待遇兩重天”。
這顯然説不上公平。然而,這種現象是怎麼造成的呢?這與市場經濟無關,也與壟斷無關,這不是經濟行為,而是政府行為。是政策和制度的結果。
包頭18名企業退休幹部在信中説:“我們認為根本原因是政府部門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企業則是聽之任之的;政府部門給自己制定的退休政策和給企業制定的退休政策是兩重天,政府部門是近水樓臺先得月,這種做法是一種腐敗現象。”
是不是腐敗現象,留給權威部門去説,是非自有公論。本文想説的是,中央提出要改革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因為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要求。那麼,“退休待遇兩重天”就是極大的不公平,極大的不公正。改革收入分配製度,當然也要包括退休待遇政策和制度的改革。否則,“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是難以建立起來的。
據介紹,近年的人大和政協會議上,代表和委員們多次提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過低的問題,黨和政府領導人也已經高度重視這個問題。改革收入分配製度,遵循補低、擴中、調高的原則。其中關於“補低”,就有針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過低的問題而採取的“一次出臺,三年連調”的辦法。然而,這能夠解決“退休待遇兩重天”的現狀嗎?我以為是很難的。機關人員與企業人員退休金相差三倍,這已經是既成事實,“三年連調”的幅度,北京預計為450元,重慶預計為300元,不知道包頭預計為多少?遠不能彌補這三倍的差距。而公務員的工資待遇在三年內並不是原地踏步,而是馬上就要有大的動作了,因為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就是以公務員工資制度為突破口的。公務員的工資如果上調,機關人員的退休金當然也會水漲船高。這差距,眼看著又要拉大。
機關人員和企業人員退休待遇相差三倍的現狀,與市場經濟無關,也與壟斷無關,是政府的“鞭長”可以及到的事情。那就要考驗政府的智慧和能力了。和諧社會的前提是集中力量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這個“退休待遇兩重天”的問題不解決,將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巨大障礙,不可等閒視之。(作者:華瑩山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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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