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江西省的各家新聞媒體都在醒目位置刊登了一則政府領導聲明:由江西省代省長吳新雄,副省長胡振鵬、淩成興、趙智勇、孫剛、熊盛文聯合署名的《省政府領導班子廉潔自律三項約定》。據了解,江西省政府領導班子集體發表廉潔公開聲明在該省尚屬首次。
據悉,這三項約定包括: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決做到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絕不允許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打著省政府領導的配偶、子女、親屬、同學、朋友等名義,干預、插手、參與任何經營性活動。
六個省部級幹部集體承諾廉潔,這是一個好事情。因為這裡麵包含了許多含義:一是我們的領導幹部對廉潔自律的緊迫性增強了。他們要對帶好頭,做表率。二是領導幹部本身並不是想腐敗的,他們希望自己能過好廉政關,能向人民交一份滿意的答卷。三是會産生一種示範作用。他們要讓各級幹部感到一種大氣侯的形成,感到廉政的重要性。
但是,坦率地講,我也有一種擔憂。就是在這個集體中,會不會有人被人拖下水,被人陷入不義之中?要知道,從政的道路是比較長的,而且他們手中又有很大的權力,在這個時候,許多行賄者都把他們當成目標,他們中是不是每個人都能經得住考驗?要是有一個人落水了,就會讓人對集體廉政聲音的嚴肅性産生聯想,産生質疑。
我們對廉政聲明本身並不應該有太多的懷疑,因為它有利於接受公眾的監督。我們應該從善意的角度去理解這種形式。而要增強這種形式的效果,我覺得,公眾有責任幫助省長過好關,成全他們。
一是人大要加強監督。對政府的監督,是人大的職能。對省長們的監督,顯得更加重要。看他們工作的成效,看失誤,看差距,找毛病。讓他們戰戰兢兢,讓他們如履薄冰。他們多了公僕之心,這犯錯誤的機會就少了。特別是要加強制度建設,讓法制在廉政中起更大的作用。
二是紀委部門要加強監督。前中組織部部長張全景説過,對中央來説,監督省裏的省部級幹部,重要的是監督好省委書記和省長,即加強兩個30的監督。那麼對省紀委來説,監督好副省長們也就責無旁貸了。對他們要盯住,要關心他們八小時內,也要關心他們八小時外。
三是新聞媒體要監督。對領導的監督,媒體也是責任。雖然監督領導比較難,但畢竟是份內之事。比如有的貪官的拿下,就是媒體的作用。新聞媒體關注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事情,可能就會讓一些高官感到壓力。
四是公眾的監督。群眾,包括領導身邊的人,應該敢於給領導提出意見,提出批評,讓他們知道自己的過失。如果大家只是一味的奉承,領導犯錯誤的機會就多了。
我們真的希望,在若干年後,我們回頭看這幾位領導,沒有一位倒下的。這份聲明的意義就大了。 (作者:王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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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傅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