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芹菜大面積豐收,每公斤僅售0.12元,西安市閻良區武屯鎮新民村村民李志民無奈請人用機器毀掉長勢良好的5畝芹菜。(11月6日《經濟參考報》)類似的情況並非特例,如今年夏天,山西部分地區出現了西瓜、桃子等農産品賣難現象,雖經多方努力,農戶利益依然受損較重。
過去城市居民“菜籃子”短缺曾令城市市長們朝夕焦慮的頭等大事,特別是我國北方一些城市。如今菜籃子問題迎刃而解。尤其是在當前的農業結構調整中,越來越多的地區把蔬菜種植業視為農民增收的主要途徑,“要增收、種蔬菜”成為不少地方的增收法寶。但在一些地方,在調整中頻頻遭遇“一調就多”的尷尬,個別地區甚至出現了政府部門“一調就怕”,群眾“一調就煩”的現象。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我國加入WTO,農業和農民問題更加引起了黨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面對機遇與挑戰並存的現實,農業怎樣發展、農民如何致富正成為當前農村工作的當務之急。特別是當前由於農産品在與市場對接過程中出現種種問題,面對漲漲跌跌的農産品價格,部分地區農民還是摸不準市場的“脈搏”。如何架起農民與市場之間的橋梁,使農産品增産農民增收,已成為各級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面臨的嚴峻課題。
造成當前一些地方農産品增産不增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一是調整的方向存在盲目性,跟風趨同。二是調整的規模和幅度存在地區性的過量和過度。三是同一産業內部的産品結構也存在不合理。四是農産品市場建設短腿,導致農産品銷售不暢。正如一位農業專家所言:當前,農民的種植信息和銷售信息都嚴重缺乏,經常“跟著感覺走”,總是和市場“不合拍”。媒體記者在山西夏縣、臨猗縣、河津市等地採訪時就發現,農産品盲目種植的現象普遍存在。老百姓一般都是看去年種啥賺錢,今年就還種啥。因此,要實現農産品增産農民增收光靠農民自己是遠遠不夠的。
一是農業結構調整時要堅持兩個基本原則。即一個是因市制宜與因地制宜相結合的原則,另一個是堅持以農民為主體的自主調整原則。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我國農産品種植業結構調整必須置於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背景之下。從這一背景出發,真正以市場為導向調整結構,就是因市制宜。但如果僅僅因市制宜還是不夠的,還要從各地的自然條件、經濟條件等實際出發,進行因地制宜的調整,把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我國幅員遼闊,地區間差異性大,這應視為一種優勢。就我國東、中、西部而論,就發展蔬菜産業而言,肯定不能種同樣的品種。尤其西部地區,由於污染少,就更利於發展有機蔬菜;而當地的特産菜,更不應輕易放棄。總之,發展適應市場需求、具有區域特色的種植業,才是結構調整的正確方向。
二是地方政府部門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要抓好服務,要引導農民學習技術、加強專業培訓,讓農民了解農村經濟發展的新理論、新知識。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部分農民外出參觀考察,讓他們開闊眼界,增長見識,使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統一起來。要真心實意、千方百計地為農民找項目、籌資金,為農民做好産、供、銷各個環節的服務。這些對農民起著極其重要的引導作用。但農民作為經營主體的地位也是不能改變的。政府不應、也不可能對千家萬戶農民的調整包辦。政府要做的事,是引導農民適應市場,提高其應變能力、抗禦風險的能力,為他們提供優質高效的科技服務和信息服務,幫助找到適合自己的生産模式,讓他們逐步走上自主調整、創新調整的坦途。
三是加強農産品銷售的組織建設,加強行業管理和自律。當前一方面要加大對農民經紀人隊伍的引導和扶持,盡可能多地讓農民自己參與,使其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另一方面尋求其替代組織,如利用供銷社資源,政府可以給其自由發展的權利,恢復其合作社作用,發揮其銷售農産品的功能。此外,各級政府還應加快農産品信息網絡建設,要大力發展農産品深加,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出口企業協會,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等。(作者:大別山小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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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