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通過在交通樞紐設立救助點、對被遺棄流浪兒開展家庭式寄養、對流浪少年兒童進行技能培訓、給流浪少年兒童普及法律知識等方式,建立起一套適合流浪少年兒童的救助保護方式。成立10多年來,救助中心已為數千名流浪少年兒童提供了多種形式的救助保護,使這些行走在社會邊緣的孩子充分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關愛與溫暖。(央視10月25日焦點訪談 給流浪兒一個溫暖的家)
流浪兒童問題是一個世界性問題。産生流浪兒童的現象多是由家庭破裂、教育不當、經濟貧困等原因造成的。據民政部門統計,目前我國約有15萬人次的流浪兒童。有一項調查表明:流浪兒童多來自農村,而且比例佔到83%,文盲居多,年齡偏小,有許多人有兩次以上流浪經歷。這一切讓我們觸目驚心的同時,也讓我們看到了農村貧困地區是造成流浪兒童流浪的最主要原因。正因為他們中的大多數生活沒有保障,無法享受義務教育和計劃免疫,疾病、饑餓給他們的身心健康和生存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所以,一些孩子極易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針對這種現狀,“鄭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通過在交通樞紐設立救助點、對被遺棄流浪兒開展家庭式寄養、對流浪少年兒童進行技能培訓、給流浪少年兒童普及法律知識等方式,建立起一套適合流浪少年兒童的救助保護方式。”的這種做法是值得提倡的,但是,我認為我們的救助方式不能只停留在給流浪兒童一個家的概念上,還應該從其他方面對這些流浪兒童進行保護和教育。
首先我們應該把流浪兒童劃分不同的類型,針對不同的流浪兒童類型加大保護機構的資助力度,努力把更多的流浪兒童納入保護範圍。比如,流浪在街頭的智障孩子,這部分孩子能否進入救助中心呢?他們本應也進入救助中心,但是由於這些孩子大部分都是被遺棄的,進入救助站後,可能得有專人看管和供養,所以,針對這類流浪的孩子是否可以建立一個專門收養的機構,讓他們也得到一個溫暖的家,享受一個溫馨的童年呢?
其次,建議組建一個大家庭,讓缺乏家庭關愛的孩子遠離不幸,能夠在一個充滿關愛或幸福的大家庭中健康成長。比如有的孩子之所以出現第二次流浪,我想大部分原因就是我們即使把這些孩子送回了家,但是父母依然對孩子不管不問,甚至責備打罵,這樣就不能避免孩子再次離家出走的可能。與其這樣,不如效倣西方國家的做法,剝奪父母的監護權,建立一個青少年特別關愛機構,讓孩子們能在這個機構中享受到家庭中得不到的關愛,使他們將來都能成為有用之人,因為我們只要細心一點就會發現,這些流浪的孩子大多都是很聰明的,由於進入社會比較早,所以也可以説他們的社會經驗是相當豐富的,如果加以正確引導,那麼,不僅可以減輕嚴重的社會後果,而且也會減輕政府的管理成本。換句話説,就是今天我們多花些錢用於流浪兒童救助,明天我們將少花很多錢拯救犯罪。
第三,號召全社會都要對流浪兒童負責。在這方面,筆者建議,那些社區、婦聯、學校、團組織等機構要進行密切配合,加大大力宣傳力度,讓所有的人都知道孩子並非願意做一個流浪兒,他渴望有一個幸福溫暖的家,同時也渴望家長能進行換位思考,考慮一下他們的個體需要,從而找出一條根本的途徑解決這個根本的問題。
第四,建議嚴厲打擊操縱流浪兒童犯罪的黑惡勢力。我想這一條應當也在救助和保護流浪兒童之列。我們本地的火車站和長途汽車站,每天都有5到9歲的孩子在強行向過往行人乞討,這些孩子不是個體,而是一群一群,他們的背後一定有一個罪惡的黑手在控制著他們,因為他們這個年齡本不應該是強盜式的乞討人,在他們幼小的心靈裏,也許根本不知道他們所做的事情意味著什麼,但是,他們不得不做,背後是誰在操縱?為什麼在救助流浪兒童時,這部分孩子只有很少部分逃出魔掌呢?這個問題我覺得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理應引起各地救助站的重視。
如何給流浪兒童一個溫暖的家,應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義務,讓我們攜起手來,為這些孩子的明天營造一個陽光燦爛的生活環境,還他們一片湛藍的天空,好嗎?(作者:齊君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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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