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沒有人知道你是條狗。”這是句被口口相傳,説了千百遍的“真言”,精確地描繪出互聯網的特點:自由和匿名。但這樣的潛規則很可能被打破。昨天,中國互聯網協會證實,協會已成立“博客研究組”,專門研究博客實名制的工作。(央視國際 2006年10月21日 14:54 )
筆者想起前不久的“全縣關網”事件,網吧、網絡被武斷地扼殺,是因為不良遊戲損害青少年健康而導致,如今網絡博客面臨實名的管制,較于“網吧全關”過猶不及。然而博客與網絡遊戲卻有著本質的區別,甚至比娛樂休閒的網絡遊戲更有潛在的優勢力量,她的優點正在於自由自主地表達思想觀點等個人意志,疏導民意流通,如果發揮好引導好更能産生積極的社會效果。然而正如網絡是雙刃劍一樣,博客的優點被人利用,在管理者看來成為卻缺點,一旦實名制,其自由自主的優勢必然大不如前,正如業界人士所稱“實名制違背互聯網的一些特性,它將使一些不願以實名發表文章的博客減少文章發表量。”
當今,媒介民間話語系統發展勢頭迅猛,大有擠佔官方話語系統的位置,從電視廣播報紙到網絡,尤其是網絡體現了這種特點。博客不是媒體,它的功能不是傳播,而是傾訴個人意志,由於借助網絡載體,給傳播帶來複雜因素也給予管理者帶來挑戰。一方面,説明我們社會的民主與文化思想的開放。 但面對挑戰的同時,我們也看到權利機構的控制也越來越強,也越來越細化,無可厚非但不可否認的是民間話語的影響力更加強,因此控制管理更重要的著眼點是如何順應時代的發展積極推進輿論的民主。因此,權利機構的職責在於引導。實名博客多少透露出網絡管理的“懶政”和引導的“錯位”。
引導誰,先引導網媒管理者。博客之所以産生傳播效果在於編輯目的乃傳播。博客作為新興傳播手段,為在網絡媒體的激烈競爭中領先,一些網絡通過博客信息源來推出吸引眼球的人和事,網絡上許多的紅人正是如此一泡走紅,更有些媒體把名人博客當作新聞來源,名人隱私暴光也是不在少數,博客越紛紛擾擾也符合傳播者的期望。因此在這種情勢下,侵犯他人隱私權的信息能流通,少數試圖發表惡意言論的網民有機可逞,侵權、誹謗事件等平民的博客案也就發生。然而實名博客管制實際上是讓大多數普通網友為網媒埋單,無益於思想活躍與開放,當然不排除自願實名,甚至現在不通過種種程序而“實名”的網民不在少數,他們正是博客發展的積極推動者,因此實名管制無異於制標不治本,試圖傷害他人者還會利用其他渠道,實名對思想不産生根本的作用。
一個好的制度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的自由。網絡博客並不是完全虛擬社會完全的自由,必須遵守法律與道德。網絡媒介之所以放行不良信息和設置新聞事件,就在於職業意識與法律意識的缺失,這些東西走在前面,才能自由。所以,實名博客還得先規範管理者,提高法律素質與職業素質。同時,對不良信息的法律界定,對博客新興傳播現象的法律制度建設,要儘快完善,以使網絡媒體工作者有針對性有效地執行管理者。(作者:中國吉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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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