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計生政策轉型凸顯的和諧意義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0月11日 12:43 來源:
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趙白鴿表示,中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將從單一的人口控制向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轉型,由以行政控制手段為主向綜合治理人口問題轉型。(人民網10月10日)
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然而,由於人們生育觀念的轉變需要一個艱難的過程,與之配套的社會保障體系又遠未健全,計劃生育工作一度被戲稱為“天下第一難事”。對待“第一難事”,行政控制曾經是控制人口增長的當然手段,也是最直接最管用的手段。隨著執政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觀念的深入人心,基層開展計劃生育工作的方式也日趨文明,從強行抓人、抬傢具、掀屋瓦等粗暴方式中解脫出來,採取更加人性化的工作方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而今,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發展新形勢,及時調整政策,向綜合治理、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轉型,既是大勢所趨,也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
政策轉型促進人自身發展的和諧。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發展,説到底都是人的發展。只有人的全面發展,才是社會的發展。而人的發展在於人的基本素質和創造能力的提高。過去很長時間以來,以行政手段控制人口增長雖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單純重數量輕素質,忽視了人口結構及遷移、安全等問題,客觀上制約了人自身的全面協調發展。採取綜合治理措施、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無疑有利於人自身素質的提高,實現人自身的全面和諧發展。
政策轉型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生活其中的自然,是相生相息的一個生態系統。人口結構不合理,比例失調,素質不高,破壞了這個生態系統的平衡,引發人與自然的不和諧甚至是對抗性矛盾。對資源的涸澤而漁,對環境的肆意破壞,對人類自身不節制的慾望濫觴,導致自然對人的毀滅性“報復”。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解決人自身發展的結構性矛盾,有利於緩解人與自然的矛盾,實現兩者的良性互動與和諧發展。
政策轉型促進人與社會的和諧。生育是人的權利,計劃生育則是人的義務,權利與義務的對等要求人們自覺執行基本國策。單純以行政手段開展計劃生育工作,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的自由和權利,而採取綜合治理豐富了計劃生育工作的手段,更有利於保障人們的權利。同時,通過大力發展教育和科技,擴大社會投入,提高積累水平,為人的自身發展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緩解了因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造成的人與社會之間的矛盾。
説到底,計劃生育政策轉型突出了以人為本的主題,對於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和諧發展必將發揮積極的作用。(作者:戴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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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