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公共産品調價應該聽聽民意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9月26日 17:20 來源:
“水、電、氣等公共産品不提價也不行,老讓這些企業虧本運營,時間長了肯定得關門。但提價的前提須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控制企業成本和減少浪費”——從2005年末北京市水務局對人大代表建議的回復中可以看出,北京近期醞釀的漲價措施將會使上調後的北京綜合水價達到每立方米6元,其中居民用水價格將上調到每立方米4.5元。(9月26日中國青年報)
筆者不是北京市居民,但在關於油、水、氣等公共産品價格調整上,也頗有同感,這就是,近年來,居民生活必需品調價不斷,而且每次調價都是漲價,而且是根本不管居民有什麼想法,就是個漲,生活必需品漲價,一些百姓已頗感壓力,因而,這也成了百姓對政府最不滿意的事情。
同是居民,在經濟條件上也有三六九等,對於高收入家庭來説,這樣的漲雖然也存在著不合理因素,但能承受得了,因而也就認了;對於中等收入家庭,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雖然有反響,但多數也表現得不那麼強烈;對於低收入家庭尤其是處於低保生活家庭,就是雪上加霜了。所以,對於百姓生活離不了的公共産品調價,還真得認真考慮一下居民的承受能力。
可是,現在有個説法,而且是官方的説法,叫做“百姓可承受”。比如,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説,“水價會在老百姓許可和承受範圍之內調整”,以提高價格為標誌的土地調控新政出臺時,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也説:“地價的變動幅度是可以承受的。”然而,這些説法卻引起強烈反響和質疑。
所以遭質疑,就是因為制定政策者屁股沒有坐到百姓這邊,沒有到群眾中去調查了解真實情況,也沒有聽到群眾真正的呼聲,他們只是憑著政府有關方面層層報上來的數字作為調整價格政策的依據,結果往往是讓一部分利益集團樂了,而飽受漲價之苦的百姓卻蒙受損失。也許有關方面認為,水、電、氣是生活必需品,再漲老百姓也得用,不能承受也得承受。
“百姓可以承受”看似一個非常人性化的標準,實際卻包含了一種帶有掠奪色彩的思維,即根據老百姓的可承受能力來決定漲價幅度,決定從老百姓手中取走財富的多寡。單項算,可能百姓能承受得了,但項項都漲價,而收入不看漲,百姓怎麼能承受昨了?
更可氣的是,制定漲價政策者明知不合百姓基本承受能力這個理,還總想從其他方面找理由。最典型的是,拿國外同行業説事。比如,招商證券的一份行業研究報告指出,從全球情況看,一國的用水家庭支出約佔其總收入的2%至5%,發展中國家水價比例偏高。我國的水價還遠低於這個數字,北京市是全國水價最高的,其水價佔家庭收入之比也僅1.8%。因此,從居民承受力的角度看,我國水價還有較大的上升空間。
世界上有多少國家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已經全部實現了真正的公共福利化,百姓不再為這些問題而擔憂發愁。為什麼在這些居民福利問題上不去跟國外比,而一談到向居民伸手要錢的事,就搬出國際慣例、世界通行了?我認為,這是典型的無能表現,甚至是一種嚴重侵害民利民權的行為。
客觀地分析,大凡漲價,都有替經營者考慮的因素,以水、電、氣等公共産品為例,不有關方面稱,提價也不行,老讓這些企業虧本運營,時間長了肯定得關門。應該説,承擔著為民眾公共服務的部門也不容易,他們也要吃飯養家,虧本運營恐怕真的就沒有人幹了。但不能成為向百姓轉價經營成本的理由,誠如專家所言,提價的前提須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控制企業成本和減少浪費。可事實上,有關方面不在這個關鍵環節上想辦法,總在百姓掏錢上打主意,恐怕即使有控製成本減少浪費意識的經營者,也不願意費那個勁,靠漲價來得多快啊!
令人無奈的是,漲價不聽民意,説漲就漲,根本不公告漲價依據,也不明示企業成本。有的漲價雖然也召開聽證會,但幾乎每次聽證會均開成了漲價會,聽證會代表往往是事先運作好了的傀儡姦細,他們不是真正代言民聲,而是一邊倒地支持漲價。
調價説起來簡單,但做起來並不那麼容易,因為這不是簡單意義上的數字調整,而是各方利益的分配,對於事關百姓生活的水、電、氣等公共産品,政府負有重要的責任,因而,在調價問題上,一定要更多地傾聽民眾的呼聲,把好關口,尤其要加大監管力度,絕不能讓老百姓為企業的低效高價買單。(作者:久泰平)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