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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當執法者成商家看門狗時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9月25日 18:14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9月23日上午,昆明滇池旅遊度假區出現令人費解的一幕:為了給某企業形象宣傳活動“開道”,交警部門封閉度假區核心路段交通約半小時,造成交通堵塞。現場有群眾不滿地説,交警執法怎麼能漠視老百姓出行方便呀?(9月24日 新華網)

  “紅燈停,綠燈走,交通規則要遵守”,這是一句耳熟能詳的交通準則。可在昆明滇池旅遊度假區出現的一幕卻讓人不可理喻,不管紅燈綠燈如何交替更換,站在路中的交警一律禁止車輛前行。當等得心急如焚的司機追問理由時,交警卻以“運動員正在比賽”為由欺騙群眾。

  事實上,交警“封路”並非什麼比賽,而是某企業為宣傳一保健品特意推出的一項萬人長跑活動。這種純商業行為,卻讓司機及乘客足足等了半個多小時,被塞住的車輛達5公里之長。更讓司機們納悶的是,滇池路有寬闊的慢車道甚至人行道可利用,交警為啥偏要封住主幹道?滇池路毗鄰海埂和紅塔體育訓練基地,以往類似的長跑活動也舉辦過,可“封路”還是頭一回碰上。

  商家的一次商業活動,交警竟然在城區的主幹道車流量最多的時候“封路”,到底是商家的商業活動重要,還是市民的利益重要?當一位神色焦急的女教師因要趕著上課請求交警特例放行時,交警一口拒絕了。顯然,在交警的眼裏,老師上課算什麼,市民的事再大,也抵不過商家的事大,因為商家有錢。錢矇住了交警的銳利雙眼。

  為商家提供必要的服務,這是交警的職責。然這種服務絕不是以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代價,更不能將公權淪為為商家提供“特殊”服務的工具。儘管商家為社會創造了財富,但作為社會個體,他們沒有超越法律的權利。交警“封路”,表面看是商業炒作所致,但實質上卻暴露出了交警逐利心態,是公權的濫用。

  更憂慮的是,諸如這種交警為商家提供特殊服務的現象已愈演愈烈,甚至異變為一種執法行為。當天的新華網報道,重慶公安機關近日便明確提出將為128位知名企業家提供專門保護,並成立專門的“保護知名企業家聯絡辦公室”來協調各級公安機關和各警種。顯然,這種制度的出臺,公安機關淪為商家“看門狗”的距離也就不遠了。

  交警“封路”,公安保護,執法機關淪為富人的“看門狗”後,必是普通百姓合法權益的侵害,這絕非危言聳聽。(作者: 陸志堅)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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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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