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謹防醫改先行立法滯後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9月20日 14:02 來源:
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官員透露,經國務院批准,國家11個有關部委組成的醫療體制改革協調小組已經成立。如果不出意外,醫改大方案今年底或明年初即可出臺。 (9月19日新華社電)
報道説,我國的醫改已經確定目標,即建立惠及全體國民的衛生體系,保障每個人獲得基本衛生服務,提高全國人民的健康水平。以前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由國家全負擔,而在改革開放以後,國家原來支付的費用只能滿足一部分人低水平的純粹公平的費用,而絕大多數民眾沒有享受到這些待遇。佔人口70%至80%的農民,曾經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城市無工作人員也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因此,我們不禁為有這樣的目標叫好。
醫改是一項綜合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醫療保障制度作為社會的基本保障制度之一,其強制性和規範性是其重要特徵,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做保障,也就不可能建立良好的保障機制。所以,必須在醫改的同時啟動醫改立法,通過加強法制建設的手段推進醫改和保障醫改的目標和效果。為此,我們在醫改的同時建立醫改和醫保的法律體系,用立法來確定全民醫保的強制性,這將是確保醫改成功的根本性問題。
首先,必須加快衛生基本法的立法工作,明確各部門在保障群眾醫療保障方面的職責及獎懲,明確衛生發展的目標、公民的健康權利以及各級政府對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的責任,以及實現目標的手段和途徑。
其次,必須依法明確分級的資金保障責任,確定政府法定的衛生投入水平,保證對醫療保障的投入,完善對官員的問責機制。建立有效的服務質量監管和績效評估體系以及有效的不同層級政府間責任分工機制。
再次,用法治手段推進衛生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合理定位初級衛生保健機構的組織與管理方式,建立統一精簡高效的管理體制,理順和完善公立、私立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機制,依法規範醫療、醫藥市場競爭機制,保證公立、私立醫院平等的法律地位,確保醫療機構的公益性,保證私立機構的行為與衛生發展總體目標一致。
最後,還應當制定醫療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通過立法強制單位給僱員提供醫療保險份額,強制全體勞動者參保,政府可資助弱勢群體加入,以解決大病風險問題。同時,依法保障商業醫療保險發展,以滿足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需求。
新的醫改方案讓我們看到了全民醫保的曙光。我們相信,只要從最廣大群眾的利益出發,全民醫療保障的目標就能實現。(zhang21)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