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別讓執法患上“節日病”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9月19日 18:16 來源:
為維護國慶節假期市場價格秩序穩定,國家發展改革委最近發出通知,部署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假期市場價格檢查。通知要求,國慶假期期間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重點做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糧油、副食品價格,以及交通運輸、旅遊景點、醫療服務等價格和收費的監測工作。(9月19日 人民網)
隨著國慶、中秋兩節的臨近,諸多商家又開始忙碌起來,“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暗自盤算著如何千方百計賺個盆滿缽溢。當然,這其中有許多商家合法經營,賺的是正經錢、明白錢。但不否認也有一些商家趁機哄抬物價賺昧心錢。
因而,國家發改委節前及時發出檢查通知,正是針對市場特點而採取的積極防範措施,這是其職責,也是群眾的要求。何況,節前檢查還能發現自身管理上的漏洞,本不應説三道四。
但問題是,職能部門平抑物價為何非要等到節日前?倘若平日物價檢查一以貫之、常抓不懈,還會有節日前的禁令嗎?退一步説,執法人員也有過節的權利,這種“節日化”的檢查侵害了作為公民的基本權益。
可以説,這不僅僅是物價部門,其實時下許多職能部門都患上了一種莫名的“節日病”。諸如解決農民工工資、下發退休職工養老金、信訪穩定等等,本應是平時抓的工作,應是及時下發的文件,總喜歡拖到節前來部署安排。
於是,每逢節日來臨,在一些職能部門往往可看到這樣一個“繁忙”而無序的現象,又是開會,又是發文;又是禁令,又是要求;又是三令五申,又是督促檢查,忙得不亦樂夫。而節日過後,“濤聲”依舊,物價繼續上漲、民工續繼為討薪上演跳樓秀,待下一次節日又是如此反復。
從表面看,執法的“節日化”,能在一定時間內産生較大的影響力、震懾力,形成眼球效應。但其弊端多多,容易造成工作上的被動,出現監管缺失;看是行動快、效率高、收穫大,實質上是一種懶政行為,弱化了執法的威懾力和嚴肅性,助長了官僚衙門作風。
儘管節日期間需要加大執法力度,但我們更希望看到執法的經常化、制度化,尤其是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執法更應如此。(作者:陸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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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