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規範收費,能扼制收費陷阱?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9月15日 16:51 來源:
近年來,各種移動信息服務業務日益增多,有關服務資費和收費的投訴不斷增加。信息産業部近日發佈《關於規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自10月10日起實施。(2006年9月15日星期五《人民日報》手機信息收費 不能沒商量)
此舉能解決困擾消費者的收費陷阱問題嗎?這種擔心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消費者在信息服務方面確實受到了傷害和被欺騙,加上沒有準確的答覆和消費權益的維護,所以服務資費投訴不斷增加,困擾著消費者,也讓主管部門“頭痛”。
現在,信息産業部發佈了《關於規範移動信息服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並就通知有關事項,信息産業部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一是,收費 採用“二次確認”方式。如果您向基礎電信企業訂制包月類、訂閱類移動信息服務業務,比如短信、彩信、彩E、WAP等,電信企業必須給您發送確認信息,告知收費標準。如果您不反饋,那麼訂制就不成立,您就不必交費。
二是,服務名稱禁止怪異難懂。消費者訂制的一些移動信息服務名稱怪異難懂,而且往往不能獲得相應服務。對此,基礎電信企業(包括中國電信、網通、移動、聯通、衛通、鐵通)要加強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審核工作,保證業務名稱通俗易懂,名副其實;對於名不符實、容易引起用戶誤解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基礎電信企業不得提供接入服務。
三是,查詢 輕鬆、免費、更方便。基礎電信企業應當向用戶提供移動信息服務業務收費查詢,包括上月已使用的費用總額,以及退訂和清單查詢方式等信息。用戶在進行移動信息服務業務查詢、退訂和確認反饋時應免費。
四是,加強服務監督。為了方便消費者進行查詢和有效管理監督,基礎電信企業應保存收費清單至少5個月,直至用戶取消該項業務後,再至少保存5個月,特別是需要保存具體信息內容。投訴 基礎電信企業應首問負責用戶向基礎電信企業投訴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問題,基礎電信企業應負責妥善處理,並實行“首問負責制”。對於未按規定進行提醒或確認,以及訂制關係缺失或收費行為不完整,基礎電信企業應在查證後立即向用戶退還費用。
毫無疑問,這樣的服務就能讓廣大的消費者,明明白白的消費,公平、公正、合理,否則就是霸王式的收費,並且有商業欺詐行為。因此,此次信息産業部發佈的,規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既能有效遏止不法行為之舉動,又能讓廣大的消費者不至於陷入收費陷阱當中。比如,“二次”確認,就是為了讓消費者在不明白消費的情況下,誤以為消費而陷入收費當中,花了本不願意花的錢。即使,要求信息服務的消費者,在“二次”確認後再消費,就更加明確了。又如,禁止怪異難懂的信息服務,此條最好。此項服務不必提供,也無須提供。讓消費者不明白消費,消費者能願意消費嗎?對於,方便消費者查詢等服務的規定,這就讓廣大消費群體更受益了。
為此,規範收費行為,讓消費者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犯,既能提高服務質量,又能廣大消費者在明明白白的輕鬆、愉快、舒服中消費,何樂而不為呢?(作者:沈宏勝)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