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15:4的聽證會説明什麼?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22日 15:49 來源:
國家發改委曾發文,實行煤電聯動,將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5分錢,並對各省(市)電網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價標準提出指導:湖北省2.61分、甘肅省0.99分、遼寧省3.18分、吉林省3.37分等等,具體調價水平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組織召開聽證會後,上報至國家發改委核批。
各地為此紛紛召開聽證會。其中以甘肅省的聽證會最為激烈。消息稱:8月的一天上午,備受關注的“甘肅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調整聽證會”在蘭州飯店舉行。會上,甘肅省電力公司提交了一套調價方案,將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每千瓦時上調3分,漲幅6.1%。而國家對甘肅的銷售指導調價是0.99分。
19名聽證代表中,15名代表反對大幅度調整電價。此次聽證會在甘肅堪稱空前激烈,部分代表説到激動處,不顧主持人的“警告”,發言時間頻頻超過5分鐘的限制。現場的氣氛很尷尬。
結果,聽證項目仍然獲得通過,甘肅省電力公司提交的將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每千瓦時上調3分的調價方案,仍然要擇日執行。15名聽證代表的激烈發言完全是“浪費了表情”。
這再次涉及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聽證會這種方式到底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過去是沒有聽證會的。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情,全都由“有關部門”一槌定音,他們怎麼説就怎麼做,公眾即使有意見,也只能是“馬後炮”。後來就有了聽證會了,這被視為一大進步。想必,召開聽證會的目的是為了使決策更科學、更民主,而且,至少做到了程序上的合法。剛開始公眾對聽證會抱有很大希望,而且真心實意地認為這是自己“當家作主”的有效形式,參與的熱情非常高漲。可是,聽證會開得多了,人們也就不再新鮮,而且,“每聽必漲”讓人厭煩,久而久之,公眾對聽證會由愛變厭,由厭而怕,由怕生恨。“聽證會”快成為令人心驚的字眼了。
據一些人歸納,讓需漲價部門來組織召開聽證會,其召開聽證會之根本目的就是促使漲價目標得以實現,就是通過“群眾之口”或是“人大代表之口”來説出其漲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以及必要性。如果真是這樣,聽證代表就被人當槍使了,就成了被人利用的對象。他們當然不願意。所以,自願參加聽證會、自願當聽證代表的人越來越少。
據説,有關部門對聽證會又有另一種解釋:聽證會的目的不是提交代表審議和批准,聽證代表畢竟不是人大代表,聽證會也不是權力機構。聽證會這種形式只是把與群眾密切相關的事項向社會予以公示。是否能夠漲價並不需要聽證代表的批准。
這就暴露了聽證會這種形式在法律地位上的尷尬。如果聽證會的目的只是為了“公示”,其實是不必召開的,通過電視臺向公眾“公示”要迅速而方便得多,受眾也比聽證會廣泛得多。所以,聽證會的目的不應該僅僅是“公示”,至少,它具有討論的性質和任務。即使聽證會不具有“批准、審核”的權力,至少應該承認其負有“討論”的責任。如果主持者真有討論之心,就應該尊重參加討論者的意見。當反對與不反對的比例達到15:4的時候,漲價還應該進行嗎?答案不言而喻。然而,甘肅省電力公司提交的調價方案竟然通過了。這不是討論,只是對民意的強姦,即使説聽證代表不能代表“民意”,那也是對15名代表的強姦。
如果説,聽證會走到今天已經從“雞肋”演變為“強姦”,公眾想要討論的已經不是聽證會應不應該存在的問題,而變為應不應該將其取消的問題了。公眾不想繼續“被別人賣了還幫人家數錢”。(作者:華瑩山農夫)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