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評] 公示政府投資項目還不夠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22日 15:36 來源:
今後,普通市民也可以對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重大項目發表自己的意見,相關單位必須對採納情況或不採納的理由作出公開説明。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介紹,《北京市發展改革委政府投資建設重大項目公示試行辦法》出臺後,首批公示項目最近幾天就可正式對外公佈,其中包括馬草河治理工程、聯大北京市特殊教育學院建設工程等。(8月22日《人民日報》)
近幾年來,隨著各地政務公開工作全面推行以來,各地政務公開呈現形式不斷增多、公開內容更加充實、公開效果更加透明等特點,深受到廣大群眾普遍歡迎。但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各地政務公開工作還存在不少的問題,一是有些地方領導幹部認識上存在誤區,公開的觀念不到位,沒有從建立良好的經濟發展軟環境,有效遏制腐敗的高度看待政務公開工作。視政務公開為軟任務,怕政務公開制約了自身的權力,加大了工作難度,不認真、不下力去抓。二是只注重形式公開,不注重內容公開。不少單位建立了政務公開網站,但網上信息寥寥無幾,有的雖然設有辦事指南網頁,但只見標題,不見實質內容,且與廣大群眾互動性不強。三是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對政務公開工作監管力度不強,監督手段單一。
應該肯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出臺《政府投資建設重大項目公示試行辦法》具有相當的積極意義,它在某種程度上有助於滿足公眾對於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知情權與監督權。眾所週知:政府投資項目少則幾百萬元,多則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按照以往的習慣,都是政府有關部門閉門決策,投資到哪兒、投資會給公眾帶來什麼影響,很少向社會公開,公眾也沒有知情的渠道,更不要説參與討論、表達自己的意見了。現在,北京市規定政府投資的重大項目要在網上公佈,給公眾提意見的機會,無疑是一種制度上的突破。但筆者認為:僅靠事後公開還不夠,應該在決策之前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實施過程中加強群眾監督等。
政府的重大投資要花費巨大的財政資金,而財政資金都來自百姓繳納的稅收,公眾對於資金的使用不但應該知情,更重要的是要通過參與決策,監督其投向和使用,防止有關部門在投資中濫用納稅人的錢。因此,對於政府投資的重大項目,決策之前一定要向社會公眾,公示相關的信息,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並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這樣更符合投資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原則。
一些領導幹部常説,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為人民謀利益是黨和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在工作實際中特別是在重大事項的決策中,傾聽民聲、反映民願、尊重民意,是黨和政府應盡的工作職責,也是為官者應當具備的常識。問題是,當前還有少數地方、少數官員來説,仍然存在職責不是不清,常識不是不懂的現象,缺乏尊重民意的思想和習慣。他們表面上講民主、重民意,骨子裏仍然是家長式作風作祟。仍然是坐在車裏搞調研,沿著公路抓檢查,圍著酒桌聽彙報,關起門來寫規劃,桌子一拍作決策。尤其當民意與權力發生碰撞時,往往會毫不猶豫地讓“官意”淩駕於“民意”之上,把“民意”變成遮人耳目的“名義”。這樣怎麼能保證調研可靠真實、規劃科學合理、決策準確無誤?即使在為群眾辦實事的問題上,有些也沒有遵循民意,以致把好事辦成壞事,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威信。
尊重民意,既是黨和政府與百姓同呼吸、共命運,“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具體體現,也是把群眾的好事辦好的根本途徑。但願各地今後對於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從評估論證、投資到建設、稽查等各個環節,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都要加強群眾監督。也就是説,從政府開始計劃花錢到花完錢,一系列管理制度都要覆蓋整個過程,都要保證廣大群眾知情權、決策權與監督權。(作者:劉純銀)
責編:柳博